本来他是想在医院再陪梁小希一天的,奈何自已的老娘,于欢那边又出了状况,他才不得不早早就往那边赶。
其实事倒是没大事,就是那条叫如花的陪伴了于欢整整7年的小狗死了。
一大早英姐就打来电话:太太因为如花去世而伤心不已,昨天一整天没吃饭,哭得眼泡都肿了。当然,她是打给战强的,因为陆震霆的手机昨天丢火场了。
本来这种事在平常人家由她去也就算了,三两天过去想开了,适应了,一切也就拉倒了。可于欢是谁啊,那是陆震霆的亲妈啊,谁敢怠慢?
头疼脑热、喜怒哀乐那都得随时随地汇报的。
滨江家园不是独立别墅,只是一个靠江边的富人住宅区,占在面积虽然挺大,但是住户却并不是很多,这不仅是因为每一户建筑面积都很大,更主要的是因为房价贵,死贵死贵的。
要问贵到什么程度?位置最好的地段,只要一平方米就够一个打工仔挣上几年的。
劳斯莱斯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终于拐进了滨江家园。
于欢住的是靠东门的6号越层。房子不是特别大,但是装修得金碧辉煌的。这不是陆世筠的产业,也不是陆震霆的产业,是她于欢自已当年转让股份买下的。
那已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细算来也就是梁小希进入陆家庄园半年左右的那段时间,那时她刚跟陆世筠闹离婚,因为陆世筠不肯离,所以她选择了净身出户。
办离婚的那天她便卖了手里的股份,讨厌那个男人,连同一起创建的公司她也不要了。
那时陆震霆还只是个中学生,虽然当时对母亲坚决离婚的态度很是不理解,却也无能为力。
陆震霆跟战强才到门口,英姐便迎了过来:“陆总,夫人在后边的凉亭里。”
英姐比陆震霆大十几岁,服侍于欢有七八年了。她其实不是本地人,而是邻市的一个山里人,因为小模样长的俊,心灵手巧,经人介绍后便嫁到了辽城。
在辽城过了两年城里人的日子后来因为不能生育被男人甩了,因为不想再回到山里去,所以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成了于欢的下人。
跟她一起在滨江家园服待于欢的还有4个人,一个厨师,一个安保,还有两个负责家务的妇人。
因为她来的时间最长,所以大伙都喊她“英姐。”
陆震霆跟着英姐到了后边的凉亭,呆呆坐在那儿怅然的于欢见儿子来了,竟又瘪着嘴抽噎了起来。
“妈,您别这样,如花去了也许是好事,您想啊,它在您这虽然好吃好喝的,可它终归只是一条狗,没准下辈子它就托生成人了呢?”陆震霆站在于欢身后,两手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一边说一边为她揉捏着。
“可是我真的舍不得它啊,它居然扔下我就走了。”气质很是不错的于欢竟然转过脸拽着陆震霆的手呜咽了起来。
陆震霆轻轻叹了口气:“回头我再帮您买一只吧,现在咱得注意自已的身体才是啊。对了,您的腿最近怎么样?”陆震霆尽不动声色的岔开了话题。
“用了你那藏传药帖好像是起了点作用,但是不明显,怎么说也是老毛病了,能维持现状就不错了。”于欢接过英姐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嗓音仍是沙哑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