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敢这么做,她早就出手了,还会姑息养奸,拖到今天?该死的人太多,连根拔除,不仅令朝廷伤筋动骨,更会惹起无数怀疑。”
他拿起纸条,吹着未干的墨迹,幽幽道:“牝鸡司晨,这些年来,她本就没能收服人心。贸然出手,万一有人狗急跳墙,再拼个鱼死网破,你说,那座龙椅能不烫屁股么……”
顾海棠听懂了,“所以,她只能选择保护那些人,守株待兔,等咱们出手时,再一举擒住咱们。”
任真心情压抑,联想着十六年前那个血流成河的杀人夜,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
“咱们只有两人,势单力薄,今晚只杀三成,算是敲山震虎。至于剩下的,就借刀杀人吧!”
……
……
杀人不是有趣的事情。
尤其是复仇杀人,自身背负着太多血海深仇,就更不可能有趣,只会让人感到沉闷压抑。
手上沾满鲜血时,复仇者往往体会不到快感,甚至看着倒下的尸体,会忍不住想要呕吐。
所以说,复仇杀人,本无对错,更谈不上输赢。
这是一条走在黑夜里、看不见光明的路。
任真走上这条路,固然建立在“血浓于水”的人性伦理基础上,想替父母双亲报仇,但很大程度而言,他也是被逼的。
他的灵魂来自异世,降临在婴儿躯体内,就意识形态而言,或许天性凉薄,最初只把自己当成游客,没把血海深仇当回事。
然而,从小到大,他一直生活在南晋的阴影笼罩下。自懂事起,他经历的所有苦难、被灌输的各种思想、被磨炼出的强大意念,皆是源于那桩血案。
他的生活里,满满当当被人写满“复仇杀人”四个字,如蛆附骨,挥之不去。
所谓借刀杀人,刀的存在,本就是被借以杀人的工具。
他这一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让他作呕,但别无选择。
无论他是否发自肺腑地复仇,还是单纯地只想挣脱这朵巨大的阴云,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来到长安,复仇杀人。
让该死的人死掉,这条夜路就能走到尽头,就能看到光。
令他感到庆幸乃至感激的是,命运是相对公平的。他无辜饱受折磨,背负上任天行的血仇,与之相对的,他也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传承。
手心里的天眼。
如果没有它,或许他早就死了。
如今有了它,他就有复仇杀人、安身立命的根基。
感谢苍天,让他有眼。
所以,当他出现在陌生的仇敌身后,一刀割破对方喉咙时,他的心里异常平静,没有任何悲喜。
只是多了一声叹息。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以眼还眼,买卖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