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我?不可能吧,相差七岁呢……
别说金戈对我有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总之我对他是绝对不可能的。
叶男神接着说:“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是觉得那孩子对我有股很强的敌意。”
我笑着打哈哈,“哎呀,他对谁都那样。”
“是吗?”
“嗯,是的!”
叶男神没再问话了,静躺了一会儿后,双手从善如流地爬上我的背,轻轻地抚摸着,我顺从地躺在他在怀里,任他搂住我温存一番。
自从那夜旅馆经历了第一次后,叶男神虽食髓·知味却也克制得很好,一个星期最多三次,而且体贴我身板小承受不住他,通常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不过近日来我身体渐渐被开阔得可以足够容纳下他后,次数就明显频繁了起来,现在每天晚上除非他回家太晚我已经睡下了,不然的话都会有一次。他对这事的步骤和技巧越来越娴熟了,对我的身体也越加了若指掌,每次都有些花样弄得我欲罢/不能,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也越来越有默契了。
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理想很幸福的,可我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哪处不够顺心如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雷桐天天的地雷~
哎,感冒了头发晕浑身不舒服中qaq 提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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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小孩
两天后的下午五点,我正在翻冰箱找食材思考晚上炒什么菜的时候,突然受到一条短信,“我现在登机了,两个小时后到。”
望着手机,我懵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金戈前几天说过要来k市。
我拿着手机停了很久,思考着究竟应该怎么对付他。
狠了心不去接他让他一个人在机场呆着,等他心灰意冷、知难而退,然后自己回h市?
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根筋地坐在那死等一晚上,不见到人就不肯走,然后被保安赶出去。
以我对金戈的了解,他那犟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第二个可能性比较大一点。
唉,想来想去,还是于心不忍。虽然金戈平常看起来一副趾高气扬、唯我独尊的样子,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孩子,放他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置之不理的话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
思来想去,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机场接一下他,让他在k市住一晚后明天就把他赶回h市去。
我下午六点钟从公寓出发,到了机场差不多就七点了。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我在接机大厅候了好一阵子才见到金戈酷酷地戴着一副黑色大墨镜从通道里走出来,他头上斜戴了一顶棒球帽,身后背着个休闲的迷彩双肩包,十足的潮男味,要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我还真没认出他来。
走到他身边,我撇了撇嘴,揶揄道:“遮得这么严实干嘛,又不是明星,还怕狗仔队认出来?”
金戈堂而皇之地反驳我:“这是时尚,你懂不懂。”
“……”
代沟啊= =。
金戈是下午五点钟上的飞机,应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我便领着他先去找个地儿把肚子填饱了。
他还真是进行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连个行李箱都没带,就背了个包,所以我也不急着帮他订酒店寄存行李了。
坐上出租车,我问他:“你想吃什么?”
金戈耸了耸肩:“whatever,客随主便。”
“……”哎呦喂,一上来就给我卖弄起英语来了,看起来有进步呀。
既然金戈说吃啥都可以,那我就随便带他去了一家味道还不错的餐馆里吃小龙虾和烤鱼。
这家店生意很火,一到晚上大厅里就人满为患,找不到位置坐,只能开包间了。包间里虽然手机信号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人会打电话找我,叶男神很晚才回家,一般这个时候不会联系我。
金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胃口比较大,我点了三斤小龙虾,一大盘碳活烤鱼,怕他不够吃,又叫了几份特色小吃。
我将菜单递给金戈,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他翻了几页,对服务员说:“再来两瓶啤酒吧。”
我皱了皱眉,正想制止,但转念一想自从来来了k市,天天粗茶淡饭,基本没怎么出去吃过,更不曾大快朵颐、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过了,一嘴馋起来我也就不想阻止了,反正两瓶酒也不算多。
坐了一会儿,主菜还得等一阵子才上,小吃和啤酒倒是现成的,很快就端上来了,我用牙齿咬开瓶盖,略过了玻璃杯,很豪迈地直接对着嘴干了起来。
金戈怔怔地看着我,佩服道:“真厉害。”
我笑了笑,没说话,夹了一粒盐焗花生米丢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啊,真香,啤酒配花生米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经典美味啊。
金戈也夹了几粒花生米吃,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后,突然问我:“你男朋友怎么没来?”
我耸耸肩,“他忙着工作啊。”
“这么晚了还工作?”金戈诧异地挑了挑眉毛。
我喝了一大口酒,“唉,不算晚了,他基本每天晚上十一点过后才回家。”
“……”
话到这里,服务员敲门进来,端上香气勾人的麻辣小龙虾和烤鱼,红通通的卖相看着让人食欲大增,我忍不住嘶溜嘶溜地流口水,不客气地拿起筷子就开始大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