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程你过来和我一起合唱这首歌。”为了打断他们的交谈,叶真只能拿着话筒引起了的注意。
瞥了她一眼,叶天程根本不想不理她,他怎么可能上去唱歌,这种无聊的事,只有在读书的时候会做。
居然无视她,太过份了,叶真气鼓鼓地放下麦克风,走向叶天程想去拉他的手,却被他用力一扯,反跌坐在沙发上。
“气死我了,让你一起唱首歌而已,你就对我动粗,我要回去告诉叶伯母。”叶真扁着嘴很委屈,鼓着腮帮子生闷气。
“要不你就陪她唱一首吧,你看她都要哭出来了?”任嫣对叶真的眼泪没有抵抗力,忍不住替她说情。
叶天程对任嫣的心软很无奈,叹了口气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唱过歌了,什么歌词都忘了,你让我唱什么?”
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松口了,叶真马上破涕为笑,“没关系,屏幕上有歌词,你跟着哼唱就行了,实在不行就放原唱。”
“去吧,我是实在五音不全,所以就不献丑了。”任嫣好笑的看着叶天程被硬拉着上阵。
音乐响起,居然是一首很老的歌,任嫣看着歌名,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是谁的歌,印象中好像听过,又好像没有听过。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变得比陌生人还遥远……最初的爱越像火焰,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叶真怎么会选这样一首歌,不过她嗓音好,唱什么都好听,叶天程的声音唱起歌来还挺低沉的,他的样子好深情,以前在学校肯定也是个迷倒万千少女的风云人物。”不知何时金姐坐到了任嫣的旁边,低声说着话,眼睛盯着唱歌的二人,思绪仿佛陷入某种回忆。
任嫣听着听着,眼泪就忍不住掉了下来却不自知,有时候以为忘了很多事,有些人早已经不在意,可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太多回忆。
她的爱情就像那句歌词,最初爱的越猛烈最后却是死的越快,她和言溪之间现在连陌生人都不如。
歌唱完了,任嫣庆幸灯光的昏暗,让她不至于太狼狈,偷偷地抹掉眼泪,迅速平复了心情,在他们走过来之前扯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
“我们唱的怎么样,这是我最近才学的,好像是叫什么信乐团的唱的,歌名是《假如》,我就喜欢这种嘶声力竭的扯着嗓子吼的歌曲,你看唱完多痛快。”叶真大咧咧地完全体会不到歌词中的伤感,原谅她对中文的理解能力,如果知道她就不会只这首歌中体会到吼的快感。
“我一点也不痛快,你选这首歌,让我想到了以前的男人,然后就想到了我儿子,他一个人在南方,也不知道过的好不好,他不肯跟我来江城,他讨厌我。”金姐拿着纸巾擦着眼角的泪,以前她周旋在很多男人之间,她儿子对她的做法很痛恨,就算后来她改斜归正了,可是她儿子还是不相信她。
“他总认为我一个女人没有一技之长,怎么可能赚那么多钱,肯定是靠男人赚来的,虽然我确实是靠男人才有今天的成就,可那是我用命换来,那个臭小子现在用着我的钱,却对我不理不睬,还说等以后出社会挣了钱就会还给我,他成心想气死我。”
任嫣把她揽在怀里,柔声安慰,她知道她的不容易,几年前,金姐的儿子差点成了植物人,要不是金姐拼了命云挣钱给他做手术,她儿子就救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