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是个不夜城,即便已经过了午夜,这里依旧灯火璀璨,街上到处还能够看见人影。
就连小街小巷里也亮着明亮的路灯,霓虹灯的招牌在夜色下跳动,还有一股暗香流转。
一个人影正摇摇晃晃地走在老城区的巷子里,灯光照在他的脸上,隐约照出迷醉的眼睛,浓厚的胡须遮挡了面孔,满身酒气。
朗威今天放纵自己出去喝酒去了。
他的新闻竟然上了微博热搜,公众号一天时间增加了将近一万名的粉丝,虽然所有的留言都在骂他,但是……但是!
有小报私信他约稿了!
这就是信息时代啊。
有流量就有收入,拮据了许久的手头,终于要宽松下来。
朗威迷迷糊糊的时候还在想,自己以后就盯着白敛得了,白敛正热,上的通告却不多,所有人都好奇他的私生活,这正是自己赚钱的好方向。
甚至朗威觉得自己如果能够偷出来一些白敛的私人物品,说不定他的那些疯狂粉丝都会争相购买。
有名气就是好啊,有名气赚钱,有名气还能养活他这样的狗仔。
呵呵呵……
一路想着,朗威一路往家的方向走去。
他是海市的土著,家里在海市的老城区有房子,这房子地处城市中心,价值不凡,就是……没开发商有那个魄力全部买下来,所以到现在朗威都没住上大屋。
大前年送走奶奶后,留下了这套房子,期间各自再婚的父母也回来打过房子的主意,都被朗威给打走了,这套房子就真正成为了他的。
一拆迁。
他就有千万的身家了。
想到这里,朗威呵呵地笑着,看见自家小楼出现在眼前,他慢慢悠悠地掏出了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