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没人处,她拿了一块鸡杂出来细细品味,嗯,刘芳芳不提醒的话,她真是没注意,这仔细品味就能发现,鸡杂原有的腥味儿没有了,只有浓郁的香味儿了。
这个发现,虽说谈不上多大的惊喜,但总归是个好事儿,特别是对小秋这个吃货来说,吃饱了肚子之后,对于极致美味的追求却是无止境的。
第七十四章
粮站职工并不多,因为有大晒场,所以院子很大,小秋从大门里出来,不用去红旗饭店,就绕着院子的围墙慢慢走着,院子外头有一条壕沟,沟里水不算深,沟侧长着些槐树榆树之类。
小秋垂着头走着,突然发现朝阳的沟沿儿上,有一大片茅草!
她突然想起小时候常采的一种谷笛,就是茅草刚刚萌发的花絮,在萌发出来之前,很嫩可以吃,带着微微的清甜味道。
她人本来就瘦小,又穿着一身灰突突的衣裳,蹲在三四十厘米高的茅草丛里,隔远了不注意,还真看不见她。
毕竟不是小孩子,偶尔想起来小时候的玩意儿,却并不真的想吃什么‘谷笛’,拔了一小把,觉得腿脚有点儿发麻,也就准备撤了。
可就在她准备起身的时候,就听到不远处的有人低声说话:“……那丫头有没有来找宋秀程?”
本来没怎么在意的小秋,却在听到小舅的名字后,吸了口气,重新蹲了下去,屏住呼吸,专心偷听起来。
却听另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带着谄媚道:“好多天没来了,今儿刚来……那啥,宋秀程的俩外甥在屋里呢,他们也成不了啥事!”
啪,耳光清脆!
前头那个声音隐着怒气,森森道:“成你妈的事儿!……行了行了,你只管看好了,下半年……下半年吧,到时候大院里分配学生、军转人员,人事调动也不显山不露水的。”
小秋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她可以断定,这个许诺之人,就是指使陷害小舅的幕后之人。
上一世,尽管她终于调查的有了些眉目,却终究没能最后确定,此时,她听到这番对话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着起身看清楚这人的真面目,只不过,理智终究占了上风……她一个小丫头若是在这时暴露了自己,于事无补不说,反而可能把自己陷入险境。她就在沟边儿上,若是被人按在水里淹死,怕到时候也只能成为意外溺水,不会有人想到是行凶杀人!
终于,她等到两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了,走到马路上去,又有推动自行车的声音……再不看,那人就走了,小秋扶着身旁的一棵小槐树慢慢站起身,向公路那边看过去,却终究晚了一步,只看见一个骑着车子远去的背影,个子不矮,穿着一件绿军装,劳动蓝裤子,这样的装扮,大街上一抓一把。就在小秋满心失望的时候,她终于注意到了,那人蹬着车子的脚上,穿着一双黑亮的皮鞋!
这个年代大部分人还是穿手工布鞋,又有很多人喜欢穿军用的黄胶鞋,还有些学生、年轻人则穿白球鞋……穿皮鞋的年轻人,在这个小小的县城真的不多,甚至称得上屈指可数。
“呸!操你娘!”一声咒骂传来,惊醒了沉思的小秋。
她意识到还有一个人在,她仍旧有被发现的危险,于是她连忙又蹲下,并把身体藏到那棵槐树的后边……
而几乎就在小秋蹲下的同时,那个骂人的转回身,无意识地往沟边儿上睃了一眼,转身踢踏踢踏地,一边低声咒骂着,一边走远了。
刘俊红挨了一耳光,自然恨打他的向海洋,但更恨的却是与他同时进粮站当临时工的宋秀程。
说起来,宋秀程与他还是同学,高中三年,同班同学。可正因为如此,刘俊红才格外心里不平衡,都是一样的高中生,他还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宋秀程还是小业主,却偏偏在学校里时,宋秀程的成绩就好,老师喜欢,同学们也喜欢,甚至连被全校男生奉为女神的县委书记千金刘芳芳,也对宋秀程青眼有加。明明两个人同时进的粮站,也都是临时工,宋秀程却格外得领导赏识,不到半年,就独立掌管一座粮仓的账目、出入库,平时里只需要看着过过磅、记记账就行,而他,就只能跟那许多出苦力的临时工一样,抗上百斤的麻袋,打扫仓库,码垛装车,晒粮食……反正什么累活重活脏活都跑不了!
因为这些,当向海洋一找上他,让他监视刘芳芳和宋秀程的时候,他就一口答应了。当然,向海洋每次来也会给他些钱和粮票……还许诺帮他转正,并把他调进大院里去上班。
走进粮站大门,刘俊红瞥了宋秀程宿舍一眼,又唾了一口,心中恨恨:就让这对狗男女再苟且几日,等他找到机会,就是他们好日子到头的时候!到时候,只怕哭都找不到调儿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