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乔玉笙三年多时间,他已经会说简单的字句了。
夏桑榆却在叫出光头蛇三个字之后,就后悔了。
光头蛇不再是宫氏家族忠心不二的守墓人,他现在是乔玉笙的毒齿和獠牙,若知道她用硫酸溶液将乔玉笙的手臂都腐蚀得只剩骨头了,肯定会杀了她给乔玉笙报仇的。
她垂下眼睫,黯哑浑浊的音线道:“你走吧,我自己能起来!”
光头蛇愣了愣,不是主人的声音?
他正要移开视线,目光突然落在她大腿上鲜血渗出的伤口上。
他是宫氏家族的守墓人,没有上过学没有念过书,没人教他做人的道理。
他的心智一直都处于尚未开发的浑沌状态。
很多时候,他像兽多过于像人。
宁愿和丛林中的动物虫兽做伴,也不愿意与人打交道。
世人都以为他愚鲁蠢笨,却没人知道他对于气味儿有着异乎常人的敏感度。
他能够轻易分辨得出丛林中每一株花草树木的气味儿,趴在地上一嗅,就能够判断出从这里走过的是饿狼还是角马……
所以,当他闻到空气中夏桑榆血液的味道,顿时就想起了三年前,他抱着被剖宫取子后浑身鲜血的主人穿过丛林,然后将她抛入大海的场景。
再联想到刚才那一声无比熟悉的‘光头蛇’,他就算再笨,也应该知道眼前这位跌坐在地的‘女佣’是谁了!
夏桑榆被他的目光看得心里发憷,情不自禁的往后面挪了挪:“你,你别过来……”
光头蛇却走到她的面前,咚一声跪了下去。
不等夏桑榆给出反应,他双手撑地,咚咚咚的磕起头来。
额头碰在冰冷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夏桑榆惊愕道:“你,你干什么?”
光头蛇却不回答她,端端正正叩了三个响头,站起身又对她深深鞠了一躬,这才继续往乔玉笙的房间跑去。
夏桑榆扶着被吓得噗通噗通乱跳的心口,一刻也不敢耽搁,一瘸一拐的离开了这边的城堡。
此时,千野加藤正在珍禽园饶有兴致的观看迪拜王室送给他的两头美洲狮。
一公一母,饲养得当的话,将会在他的千野庄园繁衍后代。
可是,千野加藤不喜欢看到男女恩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