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菲白他一眼,“你滚。”
裴易勾着嘴角,“我说真的,你想,你爸要你找个上门女婿,世上有几个男的愿意这么做,我看,要么就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再就是冲着你长得好看和家里的钱。像你乐大小姐貌美如花,能看上这样的?要我说,你就趁早找个像我这样年轻有为帅气多金的带回去,堵你老爸的嘴。”
乐菲无语,“你也是够不要脸的,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太小瞧我爸了吧,我跟你讲,我爸的心思,可不是只要我找个上门女婿这么简单,他老人家是希望我以后生的孩子随我们家姓,好传宗接代。像你这种富家公子哥,还是个独苗,才不是我爸的菜。”
裴易挑眉,“没事啊,到时候咱们生两个,一个随你姓,一个随我姓,不是很好解决吗。”
乐菲脸颊一红,嘀咕,“胡说八道什么,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
“我只对你不要脸。”
说这句话的时候,裴易唇角虽依旧带笑,但表情再不似刚才的玩世不恭。
乐菲心跳牟然加速,垂眼,拿起桌上的筷子,“东西煮好了。”
鸳鸯锅,一边辛辣的红油,另一半是清汤,色泽五颜六色的菜在沸腾的水里翻滚沉浮,香味扑鼻。
她夹了一块牛肉往嘴里送,辣的她整个舌头都麻了。
裴易:“好吃吗?”
乐菲咽下口里的肉,赶紧拿过一旁的水猛喝一口,吐槽,“不是说微辣吗?这哪是微辣,特辣还差不多。”
说着,她见裴易只是望着她笑,不悦道,“你笑什么。”
裴易:“忽然想起咱俩小时候,你明明怕辣,却总爱吃,还经常骗我说不辣,偷偷把很辣的菜放我碗里跟别的菜混一起。”
小时候……他俩,确实总是互相坑对方。
“明明咱俩口味不一样,我特别讨厌花生,玉米,梨,橘子,但你爱吃,总要我跟着你一起吃,后来竟慢慢习惯了那个味道。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被你骗吃香菜,我第一次闻那个味道,都差点快吐了。你故意要你家里的阿姨做了一盘,跟我打赌,说我要是把一盘香菜都吃完,你就认输。那次,我捏着鼻子,闭着眼睛咽下去了满满一盘香菜,吃完我就跑厕所去吐了。你当时在一边,笑的很开心,我们俩还因此闹了一个星期矛盾。”
裴易说的这些,乐菲其实也记不大清楚。
太久远的事了。
裴易神色认真,低低道,“但你知道吗,自从那次后,我竟然再也不讨厌香菜,并且试着吃了几次后,也逐渐开始喜欢那个味道。”
说到这里,裴易语气稍凝重了些,他目视着乐菲,“这辈子,我想,我可能再也遇不到一个像你这样,让我可以把不喜欢的东西变成喜欢的女生。很多人都说,太过熟悉的两个人,很难成为恋人,脾气太相像的恋人,也很难走的长远,人们找另一半都倾向于找互补型。但我却觉得,正是因为熟悉,所以不需要再花时间去磨合才能发现对方合适不合适,正是因为脾气像,才更能理解对方。”
口里的辣味随着清水的稀释逐渐消散,味蕾也回归正常。
但奇怪的是,她竟然感觉到一丝甜意。
本来还摇摆不定,略存了一丝顾虑的心情,顷刻间,消散无影。
心里虽动容,她却依旧嘴硬的道,“油腔滑调的,想必骗了不少小姑娘吧,你这忽悠能力,退出娱乐圈还能去做传销头子。”
……
吃完饭,裴易也没做什么逾越的举动,老老实实送她回家。
车停在她家门口后,裴易只是盯着她,语带不舍得道,“你早点休息。”
乐菲忽然也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你可千万别退出娱乐圈,就算退,也别是为了我退。”
“做我女朋友。”
乐菲躲开他投过来的视线,说了句“我回去了”便跑下车。
一夜难眠。
……
第二天一早,余不尽给乐菲打来电话,约她出来谈合作的事。
乐菲知道余不尽还想说服她签她公司拍戏,但她有事想问余不尽,也就应约。
她装扮的很简单,也没化妆,就牛仔裤搭配一米黄色毛衣,脚底黑色帆布鞋,头发都懒得拢,披肩长发,自然柔顺的垂落在肩上。
余不尽约她的地方靠近市区繁华处,不过咖啡厅并不临街,相对来说比较僻静。
早已等候在咖啡厅的余不尽,看见乐菲来时,整个眼睛都亮了起来。
还没等乐菲落座,他就一个劲的恭维,“大美女,你要是肯在网上爆照,那什么一美二美的,还不都靠边站,你粉丝何止百万,过千万都轻轻松松。”
乐菲懒得跟他贫,拉着椅子笑骂道,“得,你别想用糖衣炮弹来轰炸我,没用!”
“之前老妖他们猜你是女的时候,阿莫他们还说无法想象你女的是啥样,辣眼睛,你看了能忍?要搁我,照片高贵冷艳的群里一甩,亮瞎他们那些钛镁合金的狗眼。”
“我是个讲究内涵的人,哪像你们一个个那么肤浅。”
“是是是,乐大美女说的对,那你就满足我这种肤浅的人一个小小的愿望。”
乐菲赶紧道,“打住打住,我跟你讲,我绝对不会去拍戏。”
余不尽显然极具小强那打不死的顽强精神,不达目的不罢休。
“你别告诉我你视金钱名利如粪土。”
乐菲见他没有丝毫放弃的意思,老被缠着也烦人,半真半假的开口,“这不是主要原因。”
余不尽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来,什么原因说给哥我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