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仔,歌不是吼出来的,有的时候,细若游丝比嘶吼,更能牵动大家的心神。”
捻手就来的旋律,那一段难忘的时光,再次浮现在脑海。
一边唱着,刘旭便会想起,他和那个人相处的时光,他仿佛无所不能,无论他藏着什么心事,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
他不经意间的每一句话,都能切入要害,或者说,他更懂得分寸,他总是能给他温暖。
为了巩固绝对音感,繁重的乐器训练,是必不可少的,据说只要连续坚持三天,之后就不用受苦了。
可是,哪怕只是三十分钟,他都坚持不下去。
“靓仔,我教你一个拖延时间的好方法,你可以……”
哪里有什么拖延时间的好方法,要想变得更强,总是伴随着痛苦的,在这条路上,根本没有捷径可走。
那个家伙,只是跟他扯淡闲聊,而这样的做法,却偏偏骗到了他,这大大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就这样,劳累的时光,匆匆流逝着,三天很快便过去了。
“靓仔,我觉得光是唱歌太单调了,你应该想想其它的有意思的东西。”
“那应该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不太一样的吧,你要自己想想……”
随手拿起了自己的书本和杯子,两只手持着自己的记号笔,脑袋热热的,每每想起那家伙的话,他都想大笑。
“那你当年是怎么做的呢?”
“我呀,我扮女装,穿高跟鞋,戴长头发,你行吗?”
“额,这个可能够呛!”
“体验生活,不论什么,都是追求艺术的形式,总有些奇葩的想法,可以激励你的创作,而为了那样的一个目标,不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女装刘旭够呛了,因为眼前,他没有道具,再说了他对女装,是没有兴趣的,毕竟,他可是钢铁直男啊!
不需要其它的道具,就眼前的这些就足够了,作为一名高中学生,他们和书本文具间相处的时间是最长的,他们更了解它们的功能了。
随意翻开书页,沙沙的响声,伴随着想象的美好,刘旭手持着两支笔,眼睛紧闭着。
教室里寂静无声,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刘旭的表演。
当然啦,肯定我想看他笑话的,毕竟可从来没有听过刘旭唱歌,他们都紧紧的捂住嘴巴,准备在他唱出几句的时候,再大笑出来。
有时候,那些唱的在调,中规中矩的歌曲,并不会被大家喜欢和瞩目,反而是那些辣耳朵的,一个调都不在的,反而更受大家喜欢和起哄。
不过,也是有意外的,如果你可以唱到深处,将大家感动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大家总会喜欢的,不过,那种事情,总是发生在那些职业歌手身上,普通人还是很难做到的。
双脚踏地,给着欢快明了的节拍,两支笔不安分了起来,开始找各种地方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