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绍征指了指自己的车:“替卫婕送人。”
“我就知道!她最会使唤人。”
“你呢?”
“听说他们要拜堂,一起来凑凑热闹。”
她一直生活在北地,没见过江南的村落,觉得什么都无比新鲜,便拉着蒋绍征四处闲逛。
新郎家有个不小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排排各类蔬菜,小楼围着院子建成回字型,宁立夏看了不禁啧啧感叹:“这在过去是不是得算地主?”
“哇!那么大的鱼!一整只的猪!那么多的鸡和鸭!今天吃得完吗?”逛到搭在院子角落里的临时厨房时,里面堆着的大批食材令她惊叹不已。
蒋绍征摇头笑笑,并不作答。
一回头看到蒋绍征脸上的笑,宁立夏立刻撇了撇嘴:“这些我以前都没见过,所以才会觉得稀奇。”
“我也是第一次见,但不认为值得大惊小怪。”
“切!”
婚礼十分热闹,四处都洋溢着喜气,用砖垒的四个大灶就架在新郎家的院子里,上面有很大的铁锅,正热气腾腾地炖着不同的食物。
夜幕渐渐降临,流水席终于开始,卫婕偷空过来给他们指了两个位子,面对难得一见的地道农家菜,宁立夏本想放弃过午不食,却因为不习惯与那么多陌生人同吃一桌饭而踟蹰犹豫,正巧一位系着红头巾的阿婆给他们送了两碗汤圆,宁立夏便叫上蒋绍征离开了桌子。
“这里人太多,烟味重,我们去别处吧?”
蒋绍征欣然应允。
其实碗里只有一个汤圆,因为实在太大,占满了整只碗。
咬下去后才发现汤圆很烫,她伸出舌头快速地用手扇了扇,尝到里面包着的肉馅,正想惊呼,话到嘴边又记起蒋绍征之前的嘲笑,只得生生咽下。
“汤圆里面居然放肉!还这么大!”蒋绍征学着她的语气代替她说。
“无聊!”
吉时一到,换上了大红旗袍的卫婕就和新郎一道走进堂屋准备拜堂祭祖,围在一起参观新娘的人太多,宁立夏个子再高也难以看清,干脆踩上了脚边的条凳。
新郎的堂弟在五米外放鞭炮,听到一连串的巨响,受了惊吓的宁立夏如蒋绍征所料般地跌了下来,幸而他早有准备,及时护住了她。然而她下落的重量比他想象中要大上许多,冲撞得他险些摔跤,扶便成了抱,待回过神,她已经跌入了他的怀中。
所有的一切通通都静止了,蒋绍征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然而不容他再贪恋一秒,宁立夏就挣脱了出来,弯起眼睛回头朝他一笑:“多谢!”
她重新爬上条凳,伸长了脖子继续观望。
她的背影傻得可笑,他却无法再忽视自己的内心,无法再对自己说,这其实根本不重要。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许多食物,一祭完祖,小孩子们便上去哄抢。宁立夏很快钻了出来,拎起抢到的麦丽素和汽水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我们到外面去吧!这么多人,敬酒还要好久的。”
……
乡下的空气很新鲜,有满天星斗和虫鸣蛙叫。
宁立夏换下了伴娘裙,穿着卫婕给的短袖短裤,素着一张脸坐在小河边的石阶上边喝汽水边抱怨。
“卫婕真不靠谱,居然把我的包落在了酒店,洗完脸连护肤霜都找不到,衣服也没有!”
“你不化妆更好看。”
她并没有在意他的赞美,继续感慨:“刚刚卫婕的表情多幸福!还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嫁人,口是心非。”
“那你呢。”
“什么?”
“想不想结婚?”
“我连男朋友都没有,跟谁结婚。”
“那总有心仪的人吧?”
“也没有,比起男人,我更喜欢宝石,炽烈的红,幽深的绿,静默的蓝,各种颜色都爱。那些石头既漂亮又坚固,比生命和爱情存在得更长久。”
“何至于这么悲观,爱情也可以很长久。”
“遇到一个适合结婚的人,谈几年恋爱,见对方的父母,订下誓约,交换戒指,生一两个孩子,看着他们慢慢长大,平平淡淡地过上一辈子,即使吵架的时候恨不得咬对方一口,也从不会想到离婚。这就是大家眼里最成功最长久的婚姻吧?可我觉得那并不叫爱情,爱情不过是短暂的新鲜感,真正长久的是相濡以沫的亲情。”
“十几岁的时候觉得初恋比什么都重要,分开的时候撕心裂肺,以为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可过了十年五载回头再看,根本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幼稚成那样。”
她忽而想起了个有关卫婕的笑话,四下看了看,悄声对蒋绍征说,“有一次我和卫婕聊天,聊起初恋她一脸沉醉,把对方描述得特别美好,什么高了三个年纪、全校闻名的学长,像流川枫一样酷酷的很少讲话,很多人都暗恋他他却只喜欢她,结伴逃课去看电影,为了她打架……结果没过多久我们一起逛街,等红灯的时候她突然傻愣愣地说看到了初恋,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瞧过去,哪有什么流川枫呀?根本就是一特沧桑的中年混混,一半黄一半红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后面带着的那个女人……啧啧,不但画着很吓人的大熊猫眼,风一吹,还下雪。”
“嗯?”他不懂她最后一句的意思。
“就是脸上涂了很厚很厚的粉,白得可怕,一动就呼啦呼啦地往下掉。”
蒋绍征哈哈一笑。
“卫婕觉得特别特别幻灭,想起曾经为了他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把妈妈气进医院,恨得差点用手戳自己的双眼。从那之后她再也不准别人在她面前提‘初恋’,说她的流川枫是人生最大的黑历史。”
“那你呢,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人。”
宁立夏看了蒋绍征一眼,笑着说:“也不怎么样,不过比中年混混强太多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无知少女暗恋他呢!我的眼光能和卫婕一样么?”
“你那时候很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