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2)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地攥着笔杆,手心生生逼出了汗,仔仔细细写了沈宛央,这个陌生的名字是父母所赐,她十余年没用过它落款。

“这回真是三少奶奶了。”他耳语。

他随后将笔递给谭庆项:“证婚人来。”

“可算轮到我了,”谭庆项接过毛笔,挥毫泼墨的架势,沾了墨说,“沈奚你别怕,我这名字还是认真练过的。”

谭庆项笑吟吟写完。

“万安,你来。”

“啊?”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万安犯了傻,“来什么,三爷?要拿出去装裱吗?”

“证婚人两个,你来做另一个。”

“使不得,三爷,这可使不得。”

“三爷说可以,你就照办。”傅侗文拉起他的右手,毛笔塞给他。

万安猜想傅侗文是在拿自己逗乐,可当他把空着的那个位置指出来,还亲自将两份婚书摊到他面前,像个书童似的伺候着,磨了墨,才发现傅侗文在当真。他抖着手,低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布鞋上,从小跟着傅侗文,他晓得,三爷对自己人是极重情义的……对他好的,他加倍还回去,可毕竟是少爷的婚书,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厮落笔。

哭了会,傅侗文实在等不及,威胁着催促说:“三爷能让沈小姐点头,很是不容易,你若要再耽搁,沈小姐不耐烦了,到时——”

“沈小姐,你可不能反悔啊,”万安手背抹眼泪,急吼吼着说,“三爷对你的真心,我们全看在眼里,三爷可受不起您再走了。”

沈奚哑口无言,埋怨地用手肘撞他的腰,掏出手帕给万安擦眼泪:“你给证了婚,我就不走了,谭先生是没这个面子的。”

“你瞧你这没良心的。”谭庆项笑起来。

万安的字是打小和傅侗文学的,并不差,可还是担心自己错写,在一旁的报纸上练了几遍,郑重其事地把傅万安落在最后的证婚人位置。

培德不晓得这是什么,以为每个人都要在上边签名字,正等着轮到她,还特地把自己的长发挽到脑后,稳稳地扎了一个圆髻,结果发现傅侗文已经拿了婚书去风干。等谭庆项给她德语解释这是婚书时,她惊呼一声,双手捂住口,立刻抓着沈奚的手,不断去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沈奚在培德的热情里,回吻她的面颊:“谢谢。”

傅侗文让谭庆项去打电话,请他们在上海的几个朋友来,准备今晚的家宴。

在大家的欢声笑语里,六小姐上楼,被告知今夜是傅侗文和沈奚的喜宴,傅清和憔悴的双眼闪现出了喜悦的光,她快步上前,忽然就握住了沈奚的双手,眼泪涌出来:“嫂子。”

话哽了许久,她再拉住傅侗文的手:“三哥,恭喜你。”

“是该恭喜的,”傅侗文笑道,“你三哥总算是有家室了。”

傅清和盯着沈奚的脸,百感交集,当年沈奚嫁到傅家,只有她一个人悄悄去看这位“嫂子”,也因为是听说了关于那桩亲事的市井传闻。那时她听母亲闲聊,小小年纪懂得不多,只猜想沈奚是红颜祸水,会害了家中最风流的三哥。

昨夜他们在说,是沈奚救了五哥,又看出三哥对她的眷恋。

今日……

“嫂子,”六小姐说,“当年我年纪小,我的话……”

沈奚心领神会:“嗯,眼下能说实话了。你三哥没杀过我丈夫,我也不是寡妇,”她望一眼傅侗文,逗趣说,“不过他让我嫁过去,是不是为了能日日和我见面,这就要问他了。”

“自然是,”傅侗文接话道:“我给你写的‘一见成欢’,可都是真的。”

“那时候明明还没有。”她辩解。

“难说,我这个人的心事,寻常人是看不透的。”他笑答。

众人笑。

喜事临门,公寓热闹着,都开始准备晚上的家宴。

谭庆项和培德去虹口菜场,万安唤门外的下人们进公寓,大伙想办法把在天台存放的大桌子搬下去,六小姐无事可做,竟也学万安整理着房间。

大家都在刻意给两位新人留空间独处。

沈奚在窗边守着风干的婚书。傅侗文的字气韵飘逸,只是约束在婚书里,行笔被规矩了。

傅侗文双臂撑在她两侧,把她圈在书桌旁。

“你写在墙上的字,没机会看到好可惜。”她遗憾着说。

耳后被他呵得痒,一个劲儿地躲。

他道:“我是悔不当初,留了这个把柄给你。你想看,写给你就是。”

沈奚痒得不行,笑着用手捂耳朵,想挡开他呵的热气。傅侗文的唇落到她的手指上,仔细亲着,热气很快掠到颈窝里:“三哥人都是你的了,字还不好说吗?”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浮生四重恩(5)

傅侗文把她的头扳过去,亲她的嘴唇。

轻轻重重,或是深深浅浅,凡和他亲热,他的专心致志,他的心不在焉,都能把你的魂引到他身上。古人说是花前月下、男欢女爱,就是这般氛围了。

尤其他亲上片刻,会有意停一会,眯着眼,盯着你瞧。你分不清他瞧的是什么,是妆容,是容貌,还是皮下的骨血,眼内的精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