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 / 2)

不过,就冲这句话,我倒没那么反感元懿了,因为我知道了一件事儿,除了高傲点儿,执着点儿,这人没心眼儿,没心眼的人是不会害人的。

既然观感改变了,我对元懿也就客气了三分,为了照顾他那小孩似的心理,我故意说道:“元懿,我真没那心思啊,你现在就需要我仰视了。我就是再来麻烦你一件事儿。”

元懿对这说法又满意了,就跟我刚才套他话一样,总是很容易找到他的满意点儿于敏感点儿。

他哼了一声,不过总算不是冷哼了,擦了一把汗,元懿说道:“你问吧。”

我问:“今天我师父是单独带马乐去的吗?没别人去了吗?”

“有啊,还有一个姓孙的老头儿,不太爱说话那个,哦,就是他的爷爷。”元懿非常直接的说道。

我一阵儿气闷,忍着问道:“那你咋不跟我说啊?”

“说什么啊?你师父让我带的话就是他带马乐进村,又没说别的。”元懿翻了一个白眼,继续练功了。

我无奈的朝着沁淮和孙强耸耸肩,表示这个人元懿,我比较无奈。沁淮则直接眨巴了一下眼睛,做了个鬼脸,估计这小子也被元懿打败了。

至于孙强,得到了爷爷的消息,当然放心了很多,开始憨厚的笑了。

解决了这事儿,我忽然发现自己无所事事,心里正念叨着要不要去练练功,可是一想起昆仑的事情又觉得烦闷。所以,我拉着孙强和元懿,说道:“走,咱们去找晟哥聊聊去。”

而这一聊就聊出了事儿。

面对晟哥和嫂子我是没什么保留的,从元懿那里得知的消息,当然一股脑的就跟他们说了,晟哥和嫂子这次没有和我玩什么逻辑分析,因为晟哥直接疯狂了。

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说道:“三娃,当不当晟哥是哥?”

“啥话啊?”我觉得莫名其妙。

“那村子里可能存在有很重要的东西,我要去拿来。”晟哥的目光变得很狂热,握住我肩膀的手也变得力大无比。

“……”我沉默,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晟哥是啥意思。

“不行,不行,得策划一个行动。”晟哥直接开始在屋子里兜圈儿,那样子跟火烧屁股似的。

沁淮见了这阵仗,也受不了了,喊道:“嫂子,你看,晟哥打摆子(疟疾)了。”

这是沁淮无意中和我学的四川话,这个时候他倒是用上了。

嫂子没说话,神情也变得很奇怪,仿佛是在思考着什么。

只有一直不咋说话,很沉默的孙强忽然说了一句:“晟哥,你该不会是想进村子吧?”

晟哥一下子停下来,望着孙强,嫂子也一把抓住了孙强,孙强一脸无辜,他不知道你做什么了,晟哥和嫂子竟然会如此激动。

晟哥没说话,反倒是嫂子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是很想进村,我想看看那些可怜的村民,想看看是不是有如此绝望的世界存在。从来,我们科研人员都不是打先锋的人,也错过了很多珍贵的现场,这一次,我想站在第一线。”

我吃惊的望着嫂子,不得不说,嫂子真的是一个骨子里有着疯狂基因的女人。

而晟哥却抓住我,说道:“三娃,这村里的东西对我很重要,那是我老师一生的心愿,我想完成他。三娃,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我望了嫂子一眼,问道:“嫂子,你的目的和晟哥一样吗?”

“不,不一样,我知道他想做什么,但是他既然想进去,我没有反对的道理,我,一向反对科学走上极端,也反对强行把属于未来的成果应用到现代,我觉得那是一种拔苗助长的行为。可是,我不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谁,就算对方是我的爱人,我尊重他。我只是想去看看那个世界。”嫂子认真的回答道。

沁淮这家伙则早就疯狂了,他说:“得,承一,你要把我丢下,这辈子咱们就不能是哥们儿了!”

“送死你也去?”其实我的内心蠢蠢欲动,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我天生就爱冒险?不过,我还是能强行的保持理智,这样问沁淮。

“不可能是送死,你师父曾经说过时间没到,你们昨天进村也没遇见什么危险,我想到在一定的时间去,我们绝对能安全的退回来。”沁淮还没回答我,嫂子先说话了。

我心里痒痒,可是理智又告诉我不要,我急得来回搓手,然后说道:“可我不知道什么是合适的时间啊?”

“那咱们就分头套话!”晟哥这时的脑子分外的好用。

“就是,元懿那愣子绝对是个突破口。”沁淮在旁边添油加醋,煽风点火。

“可是我没我师父那本事啊。”我已经极其的动心,而且晟哥说了,事关他老师毕生的愿望,我怎么可能拒绝。

只是有一个问题,我没去想,那就是,既然是他老师的愿望,他为什么不去求助我师父?我师父显然比我靠谱很多吧?

在当时,我被冲动冲昏了脑袋,一场未知的冒险,因为特殊的原因,却又非常的安全。

“三娃,这事儿行不行?你给我一句话吧?进村需要什么本事?你没有吗?”晟哥目光热切的望着我。

进村需要什么本事?我回想一路走来的情形,只要有‘仙人指路’,倒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本事,我的心越来越热烈,然后一咬牙说道:“我看行,不过得好好准备,准备。”

“好,我们就在他们开始大行动以前,混进村子一次吧。”沁淮激动的说道。

只是,就我们几个人吗?不,历史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它往往是出人意料的,有新的人总会出现,有老朋友也会不经意的再见到。q版总是能减少恐怖成分的,不是吗?这是大战饿鬼王。

第五十七章 植物

有人说过,你可以在一个地方跌倒一次,但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就是笨蛋了。

可现实的情况是,人们往往就是爱在同一个地方摔跤,因为有人爱钱,他就容易在钱这个事情上犯错,有人贪酒,往往教训是一次又一次,可他最终还是放不下酒,这就是人骨子里的弱点,明知而又故犯。

我呢?算不算明知而又故犯?

在小村,夏日下午的阳光也是懒洋洋的,因为那一层薄雾的原因,我就这样,蹲在门前,望着天上的太阳反复的思考这个问题。

小时候,饿鬼墓的经历一幕幕的在眼前回放,是的,好奇心加点儿冲动,只要给我一点儿火星,我就不知所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