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收银台算账,林艳打着算盘:“店里要重新装修,先关门几天,选个好日子重新开业!”
“林小姐,街霸如果再来怎么办?”
林艳抬头盯着袁平,突然噗嗤笑出声。
“去厨房拿把刀子。”眯了眼睛,眸中冷光闪过,声音有些霸气:“这家店写着我的名字,谁敢来,老娘砍死他!”
当然,林艳也不会真的那么做,砍死人要偿命,最多吓唬吓唬。开业前一天林艳叫上袁平,亲自拜会了片区派出所所长。开业当天,派出所众人手里都有一份请帖。来了,免单。
做人要圆滑。
三年后。
林记私房菜包厢,送走喝的晕乎乎的几个管事人,林艳靠在椅子上,她喝的有点多了,眯着眼睛手指在桌子上一划拉。
“我要那片地!”
短短三年时间,整个x市一共开了十二家饭店,其中两家定位的是高档酒店,就像这家林记。经营燕鲍翅,吃一顿就是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
剩余几家也都是赚钱的店,人啊,一旦赚钱了,想要的就更多,目光看的更远。
“盖上房子,我换着住!”
都是家,那么多家,她的家多大啊!
三年,林艳没有回林家,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联系。
“林艳,你喝了不少,我让人给你煮醒酒汤。”
袁平扶着林艳到一旁的沙发坐下,站起来要走,他是见证了这个女孩一路走过来的坚信。她的性格坚韧,不怕吃苦,再多的苦都能吃。他跟着林艳,从她接了自己的店开始。林艳胆子很大,她什么都敢做,手里有五毛钱就敢做一块钱的生意。她不怕赔,做什么都带着股不生就死的决绝,有好几次袁平都替她捏一把汗。手里的钱越多越怕赔,赔了就一无所有。
“不用。”
林艳摆摆手,靠在沙发上,抬手盖住眼睛:“我就是很高兴。”
袁平从没见过林艳谈论家人,她甚至很少说话,看起来她永远都是笑眯眯对什么都不在乎,可做什么都拼命,从不含糊。
“林艳,那块地可是不便宜。”
袁平给她倒了浓茶,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你想清楚了?地不值钱,盖房子投资又大,未来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我们做到现在不容易……”
林艳摇了摇手,转头视线看向窗外,眸光飘忽。
“胆小鬼永远发不财。”
不赌一把怎么会知道自己是赢还是输呢?何况,她从来都没觉得输可怕。可是这几年运气太好了,顺风顺水,做什么都能发起来。
林氏集团,上市的时候,是不是都能看到她了?
“我有很多的钱。”
林艳收回视线,看着袁平:“很高兴有你这样的伙伴!”
“干嘛?你别用这样的目光看我,挺吓人的!”袁平被林艳看的心里发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反正一开始我就是一无所有,大不了就是回到起点,又亏不了什么!”
林艳抿着唇笑,笑的眉眼弯弯:“我要回家。”
袁平吓了一跳,她有家吗?“啊?你又要做什么?”
“我想回家,找个人结婚啊!”
林艳笑的狡黠。
袁平惊的魂都快飞了!这么几年,追林艳的人很多,她漂亮又能干。可是她每一个都拒绝,平平静静,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反应。找个人结婚?回家?
妈呀!这人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今年二十。”林艳挑了眉:“过了年,我二十一,我想嫁人。”
袁平都三十二了,有老婆有孩子,他曾经也想和林艳谈谈关于家庭的事,可从来没找到过机会!
“林艳?”
林艳敛起笑,搓了下脸认真道:“我是说真的,不开玩笑。”
袁平心脏都快飞出去了!“你想嫁人,咱们这边想娶你的从x市排队到北京城,你都没看上的,回去要谁?你在家里有定过亲的?”
袁平只能这么猜测。
“我想嫁的人在北京城。”林艳噗嗤一下笑了,脸上有着小女孩的天真:“我要队伍尾巴的那个人,嗯,回家看看我妈。”
这么多年了,她不知道白秀娥他们过得怎么样,平安呢?陈磊他们。
林艳开车回去,她有钱了,买了一辆车。
从x市到县城一共花了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的路程,她三年未归。
县城变化很大,林艳的车停在街头,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要往那里去。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熟悉的乡音,她下车,往那个巷子口走去。变化太大了,集市已经不是她走时的衰败,现在繁荣起来了,这几年,全国都在发展。地上铺了水泥,光明通亮。
林艳走过小巷子,政府院附近那排房子被封了,有行人经过,林艳向人问道:“这边的房子怎么封了?”
此时是秋季,林艳穿着风衣高跟鞋,头上戴着帽子,长发披肩,在县城是十分时髦的装扮。那人看了她半响,才开口:“去年就封了,你是来找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