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007只有他
来人见他恍惚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诧异,等他仔细端详杨中元的面容,脸上却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表情:“小元……是你吗?”
他声音比幼时要低沉许多,低低浅浅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来,带来阵阵暖意。
杨中元定定站在原处看他,心里想着当年的总角孩童也长成英俊有为的青年,岁月拔高了他们的身形,拉低了他们的声音,把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心变得成熟而坚定起来,却依旧不会夺走他们曾经年少相识的情谊。
就像杨中元一眼认出了程维哲,而程维哲也第一眼便想起了他。
那声“小元”喊出口,便是对少时岁月最好的报答。
时隔十四年,杨中元再回家中,父亲已经亡故,爹爹不见其面,大哥不待见他,连家门都不想让他进,他虽面上不在意,但心中却已十分悲伤。
但是,还是有这样一个人,只看他一眼,就能叫出他幼时小名。
杨中元觉得自己眼眶有些湿润,幼时跟他吵吵闹闹别别扭扭一路长大,十几年未见,程维哲还是那个程家长房正公子,而他却已经成了亲族不认的路人。
杨中元想要冲程维哲笑笑,可他也知道如果笑了,表情会是多么难看。
“是我,阿哲,是我。”
程维哲快走两步来到杨中元跟前,他细细打量眼前这个童年玩伴,想要从他脸上找到这些年来失踪发生的事情过往,可杨中元看起来太平静,岁月只在他脸上增添了成熟的纹路,叫他看不到一丝一毫端倪。
“小元,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程维哲想要伸手摸摸他的头,却最终没有抬起手。
杨中元跟他是同年生的,他生日早,占了哥哥的名头。杨中元小时候长得又十分矮小,所以在程维哲心中,他一消失就是十几年,在程维哲漫长的成长过程里,每每回忆起来的也都是他瘦小的身影。
光阴似乎眨眼而逝,两个人在人声鼎沸的街头相遇,一个长成高大英俊的公子,一个成了俊秀稳重的青年,那消失的十四年似乎那么轻,却又那么残酷。
杨中元有些恍惚,他问:“当年我父亲是如何说的?”
“伯父说你生了重疾,去清潭书院调养去了。你现在,病好了吗?”当年杨中元莫名其妙失踪,这个跟他每日都要打一架的童年玩伴最是不适应,所以当年杨父说的那个理由深深扎在他心中,叫他十几年都念念不忘。
杨中元低声笑笑,他垂下眼帘,稳稳回答道:“现在是好了。我当年身体不好,清潭风景秀丽宜人,书院里的大夫也很有名,所以便去了那里。”
这事情其实是很有破绽的,清潭书院虽说是以风景秀丽和医科闻名,却也到底不会让一个学生十几年都赖在书院治病,更何况即使身体再不好,也不可能十几年不回家过节看望,家里也并无人跟过去照料。
对于这个理由,幼年的程维哲是信了的。后来他渐渐长大,知晓了许多事情,看通了很多道理,便明白这不过是杨家一个借口罢了。
而那时候杨中元真正去了哪里,却也没有人还记挂在心。
除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