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瑞文举着枪对瑞德点了下头就就地一滚站了起来,他的手枪指着的是他所分析的最可能开枪的那个人——那个人就在二楼的看台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连帽衫。

当瑞文的枪指着他的时候,那个人显然要动。

“站住!不许动!fbi!”瑞文大喊,“现在,所有人都不许动!”

而就在这个时候,警笛声已经近了。

瑞德马上联系格尔西亚:“格尔西亚,帮我调查一下现在在凯文剧场的人,所有人。”

这边瑞德的电话刚打完,警察就冲了进来,而瑞文的枪还指着二楼的那个连帽衫。

因为是匡提科警察,再加上有命案,出来的都是凶案组的警察,而这些警察,尤其是老人,对于fbi的大名鼎鼎的瑞德博士可谓是非常熟悉的。

并不是说瑞德与他们有太多的瓜葛,像瑞德这种不善于社交的人,他唯一出名的能力就是他的智商了。何况,高登出来讲学也会带着他。而匡提科毕竟近水楼台,每次做警察培训的时候,总会先轮到他们,所以对瑞德,他们很熟悉,也正因为熟悉,才没有闹出一进来就先把端着枪的两个fbi抓起来的这种囧事。

冲进来的警察端着枪跑到舞台上,而凶案组负责人则没有掏出枪,他在门口看到瑞德的那一瞬间就笑了,急忙跑到台上,问:“瑞德博士,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瑞德点了点头,顺着瑞文的手指了指。

而就在这时候,楼上那个穿着套头衫的人居然动了,他一只腿跨上了护栏,对着下面的警察跟众人摆了摆手。

“他是……”

“不。”瑞文摇了摇头,死死盯着那个套头衫,而事情就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套头衫居然大头朝下摔了下来!

其余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因为他们反应不了那么快。

只有瑞文。

他冲了过去,用随手拽下来的一个椅子靠背垫到了自己的胳膊上,而这一系列动作实在是太快……众人只听到一声笨重的“咕咚”。

那个套头衫还是摔了下来。

不过瑞文扛了一下,他没有头朝下摔死自己,但却还是摔到了头,昏迷不醒。

警察又叫来了救护车。

救护车拉走了连帽衫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要接受警察的询问,而瑞德跟瑞文就在这时候被临时征召进了询问队伍里。好在偌大一个剧场并没有坐满,将近一半的席位是空着的,这也就让工作人员也能找到地方坐着而不是会后台了。

警察之中调拨出一部分人按照规定去检查后台情况,其余的人就开始对这些观众跟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姓名、年龄、出身地,这些都是很正规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联系方式跟工作单位,再之后才是关于这起案件的问题。

是否发现有什么不对?

是否见到什么奇怪的人?

是否认识死者?

是否认识伤者?

是否接到过什么古怪的通知或者接触过古怪的人?

这一系列的问题还不算什么,但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却让在场的人怕得直发抖。

“我要回加州!”谢尔顿抱着自己的胳膊,“哦!我不能容忍……我不能理解这个……我要回加州!我必须回去!我必须马上回去!天啊……这到底该怎么办?难道我们是在演警匪片吗?悬疑?《罪案调查组》?《基本演绎法》?别开玩笑了!要是福尔摩斯的话,那么裘洛德在哪里!”

“裘洛德是谁?”一个印度小伙子开口询问。

“闭嘴!”瘦得不行了的有些像是家养小精灵的小矮个对印度小伙子怒吼了一句。

“谢尔顿,我们现在不能离开!我们必须等警察调查结束之后才能离开!”莱纳德试图安抚谢尔顿,“拉杰什、霍华德,你们两个不要再跟对方吐槽了,帮我安抚谢尔顿!”

“别逗了!除非你又85e,不然的话你就不要在我面前提到谢尔顿!尤其是我面对了你们美国的专利的时候……哦我的神啊!”拉杰什翻了个白眼,用他特殊的印度口音说道。

这几个人简直像是在演滑稽剧。就连警察都没法理解他们的那些话,而在问问题的时候,他们也表现出了极度的不配合。

“我不会告诉你们我的姓名跟联系方式的,这是秘密!要知道我的大脑就是机密!”谢尔顿歪着头,根本就没有发觉自己其实哭得稀里哗啦的。

“我可搞不定这四个家伙了!”一个警察叹了口气站了起来,“瑞德博士,你跟怀特沃夫顾问能过来帮忙吗?他们四个简直就是神经病!”

瑞文耸了耸肩:“别管他们,就算是你放上一只毛毛虫他们四个也不敢杀的,所以别想太多了,而且……我觉得如果他们四个要杀人的话,用废话就能唠叨死人!”说着,他把瑞德推到另一边,“你去看看那边,我再去看看尸体?”

“好的。”瑞德点了点头,转身去对剧组的工作人员提问。

伴随着格尔西亚传递来的消息,再搭配上他们问话之后的排查,一个小时后,案情就得以梳理出了脉络。

死者佩蒂斯-伊万斯,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演员,主演过一部情景喜剧,在两部电影、一部长青剧里担任过配角,这算是她的第二次舞台剧show,但她就死在了这场舞台剧上。

死因很简单,是利器穿透颅骨造成脑死亡。

但是,利器穿透颅骨之前,她被人无情地用刀割开了喉咙,所以鲜血才流了一地,看起来触目惊心。

“如果她的喉咙被割开的话,她应该有反抗。”瑞文走过去,拥戴着手套的手翻动着佩蒂斯-伊万斯的脖子,“他还割开了她的声带,这样就没法呼救了,真是好办法!”

“可是……如果是为了折磨她的话,只要割开看着她死就好了,何必浪费时间穿透她的颅骨呢?”瑞德提出异议。

瑞德的话很有意义,事情也的确如此,如果只是为了杀人,一刀割开喉咙就对了,何必多此一举呢?还是说……要趁着最后一口气穿透颅骨才符合杀人者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这样做的杀人者……有x暴力倾向,他们喜欢看折磨,看挣扎,受害人死得越惨,拖得四溅越长,这就越让他们兴奋。”瑞德向旁边的警察们解释,“但是嫌疑犯却在割开喉咙之后明明可以等着看受害人被折磨的样子的时候选择了给她一个痛快……她身上也没有x侵痕迹,这可不一般。”

“之前也不是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形,但是作案手法差了太多。”瑞文想起那个杀死了自己亲生母亲的杀人犯,他一连杀死六名妇女,而杀死她们之前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她们受尽折磨,但是,折磨这件事会逐渐降低存在感,因为那个人最终还是需要靠杀戮来抚平自己的伤痛的。

而眼前这个……他们首先还不能确定这是连环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