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2 / 2)

“咱们子衿喜欢卫小将军呗!听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啊。”

“喜欢卫小将军?这是好事啊。”慢半拍的表姐笑了起来,但愈发不明白了:“可凌若雪是卫小将军的妹妹,子衿喜欢卫小将军,不是应该和凌若雪搞好关系吗?为什么要处处针对她?”

讨好小姑子是门大学问,做的好可以讨好公婆,为什么子衿要反其道而行呢,这位表姐觉得挺匪夷所思的。

“听说卫小将军很疼爱他这位妹妹,子衿可能吃醋了。”

“这样啊……吃小姑子的醋可以理解,有时候小姑子是让人很伤神,但放到心里就好,干嘛弄到明面上?这样不会惹卫家反感吗?”

“额……不是亲生的,卫家大概不会太在意吧……”

“不对!”有位姑娘像发现新大陆般的叫了起来:“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不是都在传她会嫁给大哥卫离吗?如果是真的,她以后和子衿会成为妯娌耶……”

众姑娘立刻都望向朱子衿:“子衿,你要是嫁到卫家,凌若雪就是你的大嫂,你现在就得罪她,对你以后不太好吧?”

“出去,都出去!”

这些表姐妹似懂非懂,只知道朱子衿喜欢卫焰,却不知她憎恨若雪的缘由,七嘴八舌,朱子衿被吵的头晕眼花,干脆将这群叽叽喳喳的女人轰出去,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内抹着眼泪生闷气。

朱子衿毫不否认自己喜欢卫焰,在初初见到卫焰的那一刻,她便对这个一身银甲的少年将军一见倾心。

犹记得那一日,父亲带着人马在城外迎接昭勇将军的到来。她夹杂在迎接的队伍中,双眼放光,心中兴奋鼓噪——父亲本不许她来,她是偷偷跑来的,主要是为了能一睹昭勇将军的神勇。

听说他是卫大将军的后人,十五岁就上了战场,身手不凡,杀敌无数,每次只要他出征,总是能将凶悍的北荻人打的落花流水,溃不成军,以至于敌人听到他的名字都会望风而逃。

三军中的将士,由开始欺他年少,到后来由衷的佩服,许多资深武将都对他甘拜下风——在军中,实力就代表一切,有实力,便有人服你。

那么多场战役下来,他几乎是屡战屡胜,屡建战功!

皇上爱他是军事奇才,觉得他有乃祖遗风,嘉奖不断,早放话等战事结事便重重封赏。君无戏言,朝中百官都道这卫小将军以后铁定是要封候拜将的。

队伍到来的那一刻,她一眼就见到那个面如冠玉,剑眉星目的少年。他的前后左右有八个同样一身银色铠甲的侍卫,人人皆是高头大马,相貌不俗,气势如云。可偏偏她的眼中只看到那个气宇轩昂的少年将军。

那时候,斜阳西下,大地披金,道路两旁古木参天、野草葱茏。银甲白袍的少年端坐一匹赤色的骏马之上,身姿挺拔如松,他身上的铠甲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辉,为他凭添几分梦幻色彩,宛若俊美绝伦的九天战神。

“朱将军。”当父亲策马迎上去的时候,他对着父亲璨然一笑,露出了两个迷人的小酒涡,犹如一个亲切和气的邻家少年郎,哪有传说中杀敌如麻的煞气逼人。

朱子衿发誓,她从未看到男人长酒涡还长得如此好看可爱过,那一刻,她的心怦然一动,眼前乍然爆出七彩的烟花,脸,瞬间就红了!

她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法,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与父亲寒暄,他清朗却不失柔润的声音听得她都要醉了。

她看着他浓密乌黑的睫毛,感叹原来男人也有这么长的眼睫毛。

她浑然不觉自己念出了声,他听到了,抬眼看向她的时低低一笑,又露出让人回味无穷的酒涡。朱子衿因此发觉——酒涡真的能酿酒,因为她从见到他起,基本上跟没醒酒一样……

后来,他们在蓟镇安营扎寨,她像得了失心疯一样,经常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去蓟镇,期望能见他一面。爹娘觉得蓟镇太危险,不许她去,她便偷偷跑着去。

见他一面不难,因为他经常在蓟镇各处布置军事防线,可她却只能远远的观望。见到他的日子,那真是天也是蓝的,水也是绿的,花开的都分外的香!

她见过他不穿铠甲的样子,锦衣墨发,额间绑着镶嵌着蓝田玉的如意绦,披一件白狐狸的轻裘,俊美的脸上英气勃勃,浑身上下俱是优雅的贵族范儿,于潇洒不羁中尽显贵气逼人!

她见过他骑马驰骋的样子……

见过他向兵士示范骑射的样子,那时候的他,笑容尽敛,眼神冰冷,神情冷漠,马上挽弓,一手三箭,嗖嗖嗖!神箭手般箭无虚发的箭术,让所有人为之惊叹!

她用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吸引他的注意力,可都不见成效。

除了最初的那一眼,那一声低低的笑,以后每次相见,他几乎对她视若无睹,就算她从他身边走过,他也是目不斜视,守礼的过份。

朱子衿虽说不是桐城第一美人,但也是远近有名的大美人,被一个同龄男子忽略的如此彻底,还真是前所未有的事。

她想让他注意自己,便让奶娘和丫鬟们去打听他的事情,以便投其所好。

于是,有许多关于他的事迹和传言,陆陆续续的传到她的耳中。他战场上的事迹,她听的都能倒背如流了,但某些传言却让她非常膈应和不爽!

这些传言,毫无例外都和他的妹妹有关——

奶娘说:“小姐,卫小将军他喜欢收集亮闪闪的宝石和珍珠,越价值不菲,越稀有的他越喜欢!”

战场上这些都是不缺的,一场战事下来,俘虏的不光有敌人,还有他们的财宝。一部份交予朝廷,但有一部分却会被将士瓜分,这是军中不成文的规定,也是对刀头舔血,随时会丢命的将士们的一种补偿。只要不太过份,没有人会往上报。

他麾下的人马几乎都知道他喜欢这些,一有好料便自动上交。当然,他也不会白要,或是以物易物,或是直接真金白银的向对方购买。

奶娘又说:“小姐,卫小将军之所以喜欢这些珠宝饰物,据说并不是为自己,而是因为他的妹妹喜欢这些费钱的玩意儿,他便不吝金银的收集,再派人送回去,给他妹妹做鞋;或者是缀在衣裙上;抑或串成珠帘。”

丫鬟禀报道:“小姐,山上有一种锦羽朱颊,翎毛特别漂亮的野雉。战事稍歇的时候,卫小将军便会带上侍卫上山猎野雉。”

“他猎这个做什么,打牙祭吗?”她笑问。

“不是的,小姐。”

丫鬟摇头:“猎了他也不要,只要野雉长长的翎毛,说是攒多了给他妹妹送回去,这个东西漂亮,他妹妹一定喜欢!卫小将军还提到他的妹妹非常聪明,可以用这翎毛做好多有趣而又精致的玩意。”

另一个丫鬟忙不迭的做补充:“但凡遇到比较特别的草药、花、树,卫小将军也会派人送回去,理由同上——他的妹妹会喜欢、对他妹妹会有用处……”

“还有,还有……”

丫鬟和奶娘争先恐后将传言禀给她听。

去他娘的!朱子衿听的火冒三丈,妒火熊熊!

“啪啪!”

她当场就摔了一个精贵的茶盅:“他妹妹是个什么玩意啊?公主吗?郡主吗?这天底下就他妹妹是金尊玉贵的活菩萨,别人便不值得他多看一眼,多费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