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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具尸体 杨云 2823 字 1天前

“是谁救了我?”我确定救我的并不是人,但还是壮着胆子大声地冲着空荡的墓地大喊。

“你……走吧。”那声音沉默了一会,“等到你能独立对付鬼王的时候再回来取走你的东西。”

“我的东西?什么东西?”我连忙追问,但是那声音并不给我机会,说完话就失去了踪迹。

我起身就要追上去,但下一刻,却离奇地出现了在一片密林之中。我环顾四周,再也找不到墓地的踪迹了……

第4章 第一次吸血

“我有什么东西留在那墓地了?是什么陪葬品吗?可我醒来的时候也没看到有什么东西啊,除了我身上的一套衣服就没别的了,等等,我想到了。”

我一拍脑袋,一定是那具铜棺棺材,我料想自己死而复生和那铜棺不无干系。等到天亮我还会回到墓地去看看的,那里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密林中走了半刻钟,我才清楚,自己是真的离开了墓地了,现在我在距离墓地5公里处的一片深山密林之中。

因为我从小在这山林之中长大,所以即使是深夜,我也能够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在一片小溪旁边,透淡淡的月光,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下葬前合身的衣服被我当作袍子一样披在身上,我整个都瘦成了一具骨架,充其量还有一层皮裹着。

看着河水中的那个恐怖的骷髅头,我心一下子凉了,那竟然就是我!全身枯萎,眼窝深陷,现在要是有人看到我的话,我保准能够吓死他。

还好,微弱的心跳支撑着我前行的脚步。

我发现了让我惊讶的一点,在黑夜之中,我居然能够清晰地看清每一个事物,离开了那片墓地,我被强烈的饥饿感吞没了。心中有一个声音让我去吞噬鲜血。

在饥饿的催使下,我利用从小学到的打猎手段将竹子削尖猎到了一只野兔子。

这个山区里生长的竹子很坚硬,而且竹子断口处非常锋利,我用断口处的尖刺将野兔的皮毛刺穿之后,轻轻松松地将野兔的外皮剥了下来。这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自小我就学会了在野外生存。

剥了皮之后,整只兔子都被淋漓的鲜血包裹住了,我心中最原始的那股欲望在冲击着我的道德观,像一只魔鬼一样,不断地诱惑着我去喝它的血。

我一直觉得人和动物最基本的区别就是人不会像动物一样茹毛饮血,尽管我知道自己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但外表变了,我的内心却是人类的思想,我的灵魂还是充斥着伦理道德的。

“嗬嗬嗬……”我抓兔子的那只手疯狂地颤抖起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着我的手,要将这血淋淋的兔子送到我的嘴里。

这是原始的力量,最难以抵抗的力量。就像是人们饥饿到极点,而去疯狂搜寻一切能够下口的东西。在天冷的时候,将自己裹成一团。这就是人们最原始的力量。

“难道我的本能都不承认自己是人了?连我的本能都催促我痛饮这鲜血?”

我的双手都在颤抖,我竭力压制自己对献血的渴望,但是我的本能告诉我,这鲜血对自己很重要。随着我将这血液辛辣的气味呼吸进我的腹腔,那原本枯竭的脏器都发出了兴奋的呼喊。

微微跳动的心脏也加快了跳动的频率,向我表明它对血液的渴求。就像是一个饥渴了多年的单身男子突然碰到一个赤裸的美女,那是一种强烈到骨髓,强烈到灵魂的渴望。

这种渴望,让人不顾后果,让人抛弃人伦道德。

我突然产生一种悲凉的感觉,身体的本能告诉我,鲜血就是我日常的饮食,就像是米饭面条一样。我好像真的不再是人了,无论是刚才还是现在。

“是啊,从我鲜血流尽之后,我就不再是人类了,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只是一具尸体,既然是我亲自了解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再恶毒的诅咒我也要自己承受,自己的孽,自己承受。”

“既然我不再是人了,为什么还要守着人类的伦理?有些活着的人都抛弃了作为人的守则,从今以后,我不再作为人存活,我为自己而活!”

我不再抑制身体的本能,强忍住嗜血的疯狂,缓缓地将滴血的兔子凑到我的嘴边。

“这一刻开始,我不再是人!”

我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了兔肉上,疯狂地吸食着血液。

“啊啊啊啊!”我癫狂了,全身的每一寸都在亢奋,一遇到鲜血,我枯萎的牙齿瞬间变得了锋利无匹,长出了突刺,一下子就将这韧劲十足的生兔肉刺了个对穿,温热的鲜血汩汩流进我的嘴中。

血液的味道很不好,呛口的腥味让我有些不适应,幸好这血是热的。不然冷了就会因为血液之中的血小板而凝固了,凝固了的血液就没法喝了。

血液喝进喉咙的感觉就像是浓稠的豆浆,但是远远比豆浆难喝的多,腥中带着苦。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产生厌恶感,按理说一般人喝血都会感到反胃,产生呕吐感。

呵,差点忘了,我不是人了,还是没有坚定啊,唉。

就像是久旱的大地遭遇甘霖,我的脏器在疯狂地吸收着血液,心脏也因为这血液的吸食而渐渐地活跃了。

枯萎的器官和肌体都在血液的滋润下逐渐恢复活力……

“呼!”我扔掉了被我吸干血液的兔子,嘴边还残留着暗红的血渍。

“我的五脏六腑已经恢复了最基本的活力了,虽然还是很糟糕,缩水很严重,但是我想以后只要多吞噬些血食,就会恢复到我生前的样子。”

最大的变化就是心脏了,此时经过血液滋养的心脏,已经恢复了强健的跳动,正在将为数不多的血液从心脏之中挤压出去,通过血管传输到四面八方。

我欣喜于身体的改变,看来我要继续活下去,鲜血就是我的养料了。那干瘪灰暗的皮肤也因为这血液的滋养而恢复了一丝的气色。

一切都因鲜血而发生了改变。

我也因此知道了鲜血对我有害而无益,至于人伦道德,呵,我已经不是人了。于是,在后半夜,我拎着尖锐的竹竿四处捕猎,疯狂地吸食血液。

在捕猎的过程中,我惊讶地发现我的力气居然变大了,这么2层楼高,小臂粗细的竹竿,我奋力一掷居然能够掷到大约300米之外,这已经是标枪世界几率的3倍多了。而且我手里的竹子要比那标枪沉重得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食了血液的缘故,或者又是我死而复生得到的强化。无论怎样,这总是好事。

从下半夜到黎明初现,4个多小时的时间之中,我一共捕杀了15只野兔和9只山鸡。我甚至都没有剥皮,直接钉死之后,利齿刺穿猎物的颈部大动脉就吸食血液,因为兔子和鸡这些小型动物体积都很小,所以每一只体内的血液都很少,几口就吸干了。

可能是因为我太饥饿了,将打来的猎物全都吸干,我已经恢复得基本上差不多了,体内的脏器都在系统地运作,与普通人没有两样。

因为血液的补充和滋养,原先我干瘪的尸体也恢复到15,6岁少年的身材了,但是距离完全恢复正常还差很多。

“呼咻!”这一次的射杀,我卯足了劲,甩出了竹竿之后,手臂上的青筋暴徒,浓烈的血液充斥在血管中,力量大增。

锋锐的竹竿极速掠过密林,准确地将一只成年山猪的心脏穿透,将它死死地钉杀在泥地上,竹竿没入泥地半米深,这也足见我的力量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