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编剧为王(1 / 2)

第二天陈林去了星空电视台,看一看新成立的电视剧部以及《**力量》的剧本准备进展。

劳伦斯或者说美国人的办事效率非常高,陈林回国才10来天左右不但新的电视剧部已经运作的井井有条,而且找来了8位一流的美国编剧**刀《**力量》,剧本的第一季已经完成八集的创作,照这个速度7月中旬能够完成第一季的全部剧本。

陈林翻看了一下已经完成的8集剧本,发现非常好完全符合他的要求,8位编剧水平确实都是一流,而且他们之间的分工合作很娴熟。这让陈林好奇劳伦斯是怎么在这么短时间做到的,因为在国内玉皇娱乐首先要花大量人力物力物色一流的编剧,其次还要花2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才能让新进的编剧熟悉团队合作。

“老板,在美国找编剧很简单,去编剧公会就行。”劳伦斯解释道:“全美编剧公会有1.2万注册编剧,找一个编剧团队很简单。”

接下来劳伦斯进一步向陈林介绍了美国电视制作的特点。

美国电视剧一般一个星期只播一集,在制作流程中,通常先由主创(制作人)构想故事创意,再找到几个编剧组成团队,制作人和导演作前期筹备,拍摄,后期制作,发行播出。因此,美剧制作人统筹全局、地位十分高,有力的编剧更是制胜的法宝,而美剧的导演通常每集都不同,所以话语权不多。

与亚洲电视剧不同,招募主演时,首先考虑人物气质符不符合剧本要求、演技是否过硬,而不是人气高不高、颜靓不靓(青春偶像剧除外),因此大部分美剧演员都有扎实的演技。周播、重收视的特点注定了人物的命运掌握在编剧的手中,因此美剧演员的地位也不高。

在美国电视行业里,编剧为王。

这与电影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电影是由导演主导所有的创造姓内容。正如电影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和詹姆斯-卡梅隆,他们是指挥演员和剧组的绝对老大。在电视领域里,反而是著名的编剧执掌大权。

这些编剧们不仅创作电视剧,他们还充当执行制作人的角色,常被称为“节目**作者”。因为他们按照剧本控制节目/剧集,他们可以雇用演员,也可以为不同情节聘请各类导演。

“对美剧来说,编剧为王,他们位于一部电视剧所有工作人员的最顶端。”劳伦斯似乎很赞赏这种制度,不过他很快又解释:“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编剧可以一人独大。所谓的“编剧为王”,其实说的是‘剧本中心’,它重视的是本子而不是某个人。”

与中国编剧的单打独斗不同,美剧编剧团队作战的特点非常鲜明。像《黑道家族》和《老友记》拥有不少于8个编剧。而在2004年上映的《迷失》据说在撰写初稿时,有10个编剧共同讨论剧情,并且将情节细化到每一分钟,每六分钟就要有捉住眼球的“爆点”。《老友记》拍摄十年,剧组一般都不少于12个编剧,他们长时间聚在一起为某个细节讨论,随时改进剧情。

“劳伦斯,你的工作很出色。看来七月中旬咱们第一部美剧就可以开拍了,你看第一季10月能不能上映?”陈林很满意笑道。

“老板,我要纠正你的错误。”劳伦斯忽然笑道:“不用等七月中旬,七月初就可以开拍,也不用等到10月份上映,拍完前三集就可以上映。”

“是这样吗?”陈林听了一愣,他抬头看着劳伦斯,倾听他的解释。陈林有自知之明他对美国电视市场确实不是很了解,有些常识姓错误难免。

果然劳伦斯所说的美剧制作模式和中国大有不同。

美剧基本都是现写现拍,只要大纲创作完毕,写完几期就可以拍了,所以不用等全部剧本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