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 / 2)

动作如此熟练,怕是没少干这些事情吧。

这孩子才九岁呀,珍珠心生怜悯。

阿青却语气欢快的絮叨着,“每次我和师父在山上猎到动物,都是我收拾的,野鸡、兔子、山羊、野鹿、狍子、野猪,这些动物我都收拾过,它们的皮子我也会硝,我很能干的。”

他喜欢做这些事情,能收拾猎物,就表示有肉吃或是能卖银子,都是值得高兴的。

这些天,胡家三餐带肉的招呼他们,阿青吃得满嘴流油的同时,也有些不好意思,他们啥都不干,在胡家白吃白喝的,任是他脸皮一向厚实,都感觉心中愧疚,这次,能帮得上胡家的忙,他很高兴。

李氏在一旁舀水冲刷着地上的血迹,闻言直夸,“阿青真的很能干。”

阿青咧着嘴直笑。

午饭,毫不意外的是一桌鹿肉大餐。

方晟身体恢复得不错,已经能自己上桌吃饭了。

他一身浅灰色长衫,身材高挑,体型消瘦。

原本脏乱的胡子刮干净后,显得出奇的年轻,看着约莫三十上下的年纪,脸上的线条刚毅有型,放在现代,走的就是硬汉型男一派。

他走路微跛,右脚使不上力气,一小段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

右手拿筷,夹菜的动作也颇为费力。

右手右脚的筋脉被挑断过,珍珠想起阿云的话。

你瞧,混江湖的,风险多大。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任你武功再高,照样被阴招下了套子。

珍珠眉毛一挑,目光移到罗璟的扑克脸上,这小子越大越淡漠,好好一张俊秀的脸,都快冻成冰坨子了。

他脊背挺得笔直,吃饭的仪态优雅从容。

他身旁,阿青手里端着冒尖的米饭,嘴里塞满喷香的鹿肉,筷子还夹着大块的卤肉。

“……”

两相一对比,越发的衬出罗璟的仪态不凡。

江湖高手教出的娃,江湖气息十足。

珍珠再一次觉得,她拒绝方晟收罗璟为徒,是对的。

当然,做这个决定前,她是问过罗璟的。

他摇头,没同意。

她便帮他拒绝了。

高门权贵世家大族对于江湖人士的态度,一向有所忌惮,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根本不会服从朝廷的管制,本领强却不好约束,江湖人士向来不入权贵的眼,即使招揽过去,也只是担当高级护卫或是武术教习。

没有哪户高门世家会愿意让自己的子孙拜在江湖人士的门下。

方晟的药,还有一天的分量。

饭后,珍珠与方晟商量了一下,定好了明天的行程。

二日,天色微微光亮。

胡家的骡车缓缓驶出了村口。

骡车上摞着大小不一的箩筐数个,挤得车上的几人都侧身而坐。

进入太平镇的时候,骡车停在了福安堂门前。

福安堂的店门刚刚打开,小伙计正在门口清扫地面。

骡车刚一停顿,小伙计便看见了他们。

“胡二爷来啦!快请进,我家掌柜在后院呢,小的马上去请掌柜来。”小伙计躬身作揖。

随后,大声朝大堂内叫嚷,“胡家二爷来啦,快去叫掌柜的。”

胡长贵被几声胡二爷叫得面露尴尬,他啥时候就变成二爷了。

珍珠抿嘴轻笑,下了骡车,回头嘱咐,“方师父,阿青,我和爹送些东西进去,一会儿就出来,你们帮一下忙看着骡车。”

阿青忙不迭的跳下骡车,自觉的牵起骡子的缰绳,“我会看好的,珍珠姐放心。”

珍珠赞许的拍拍他的肩膀,从车上抱起一个大坛子递给胡长贵,她自己则从筐里拿出包裹严实的油纸包和两对鹿角。

两人走进了福安堂。

阿青以为,他们是去卖鹿角。

刘平看见鹿角也颇为吃惊,胡家不是猎户,野鹿奔跑速度很快,不是一般人能捉得住的。

“刘掌柜,我家最近有鹿肉吃,坛子里是新鲜卤的鹿肉,给你们尝尝。”珍珠笑着指向大坛子,“这包是卤蛇肉,味道挺特别的,大伙尝个鲜。”

卤鹿肉?好东西呀!刘平双眼一亮,鹿肉补脾益气、温肾壮阳,味道极佳,经过胡家卤制,滋味更上一筹。

卤蛇肉,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蛇肉也可以卤制,不过,蛇肉浑厚鲜美,卤制起来味道定不一般。

胡家送的吃食,就没有哪有是普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