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当归的双手被粗麻绳紧紧地绑在身后,挣了两下都挣脱不开,索性也不去管它了,走出小巷径直往早点铺子去。话说,她就是想饱饱地吃上一顿早点,怎么就这么一波三折呢?
一路上,何当归获得了除一个要饭的瞎子伯伯之外的所有路人的注目礼,她走过的地方,行者止步,食者含在口中不能下咽。呀呀,这个是谁家的女儿?生得这般俊俏,往日里竟不曾见过她!不知她做错了什么事,竟要被绑起来游街示众,呀呀,好狠心的爹娘哇!
“小逸,你怎么了!谁把你绑起来了!”
对着高绝的酷脸,真静食不知味地咽下了几个春卷,突然就见何当归反绑着双手就走进来了。
何当归面色如常,匆匆说了句:“没事,你接着吃你的。”看到桌上已经摆好了她点的粉丝汤,她又冲着后厨喊了一声,“伙计,给我炸四根大排叉儿,炸老一点!”
真静立刻丢下筷子来为她松绑,可是红衣少女的绑法非常特殊,一时竟解也不开。何当归扭头看着苦解绳子的真静说,“别管我了,你喝汤去吧,吃完饭咱们还有得忙呢。”说着她走向耷着眼皮嚼着油条的高绝,背转过身子求助道,“喂,高大人,有劳了。”
高绝斜眼瞥了瞥那一对缠绕着土色麻绳的雪腕,并不着急为她松绑。把最后一小截油条送进嘴里,他沉声发问:“她人呢?你怎么没把她领回来?我不信凭你的本事制不住她。”语气中颇有些责怪之意,好像她是他的下属,有义务为他办事,看牢他的小姨子一样。
何当归向后偏过脑袋,无辜地眨了两下眼睛说:“我肚子真的饿了,能喝一口汤再回大人的话吗?”
高绝面色一沉,取出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油,终于向着绳结慢吞吞地伸出大手……非常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真静的眼球瞪得几乎要脱了眶,呀!那个是什么妖术妖法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那一根又粗又韧的麻绳,只是被高绝的手指轻轻一触,竟然就像烧尽了的脆弱香灰一般,洋洋洒洒地崩落于地。
双手重获自由的何当归迫不及待地捧起粉丝汤喝了一口,觉得味道太淡了,打眼往桌上一扫,靠墙那侧放着一排调味品。于是一股脑儿地全抓过来,一一打开看了里面的内容,然后把盐、醋、花椒粉和葱花末各往自己碗里抖了少许。
“嘿客官,你要的排叉儿来了!”伙计端上来四根炸得酥黄冒着热气的排叉,何当归道谢一声,也顾不得烫手不烫手,飞快地把其中一根扯成四份丢进汤中,拿筷子把它们压下去又捞上来,小嘴往前一努,匆匆叼起一块含住。
一块大排叉显然不是那张小嘴两下就能解决的,何当归埋头苦吃了半晌,终于吞下了第一块排叉,又用筷子去夹第二块,抬眼之间却发现高绝和真静正在不错眼珠子地盯着自己瞧,连他们的筷子都丢旁边了。
“怎么了,你们都吃饱啦?不是吧,饭量这样小!”何当归左手一推,把余下的三根排叉送到他们那一边,很大方地说,“这顿我请客,你们都多吃些,不用跟我客气!”然后低头喝口汤,见他们还没动筷的意思,不悦地皱眉道,“一日之计在于晨,早点就应该甩开腮帮趁热吃嘛,你们这样子放凉了才吃,是在亏待自己的肚子。”
“小逸,不如你先向高大人汇报一下那个姑娘的情况再吃?”真静小声地附耳提醒何当归。
何当归拈起一个春卷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端详着高绝手上的玉扳指,突然低声叫道:“呀,不好了!”
“怎么了?!”真静和高绝异口同声地问。
何当归抱歉地看一眼高绝,说:“你的斗篷好像被忘在裁缝店的后堂了,要不你自己辛苦跑一趟,去找掌柜的要回来?”
高绝劈手夺走何当归的春卷,恶狠狠地问:“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她去哪儿了?”
“抢走就要吃掉,浪费粮食可耻!”何当归遗憾地望一眼被高绝捏变形的春卷,漫不经心地挠挠腮帮说,“说起那位姑娘,她会飞耶,呀呀真是好本事,‘嗖’一下就飞走了。我猜着,她可能是回大宏客栈洗澡去了吧。”
“大宏客栈?她自己说她住在那里?她还说了什么?”高绝逼视着她的双眼。
“这个不是她说的,而是我猜的——之前我听她话里两次提到段公子,仿佛是专程来扬州寻他的,而且她虽然找到了兔儿镇上,言语之间却似乎并不清楚你们的具体行踪,也不知道段公子早就离开了。后来,我瞧着她对那家裁缝店熟门熟路的,根本不用我带路,把我单独留下不过是为了查问一些从你口中问不到的答案。最重要的是,我发现她脚上那双稍有磨损的绣花鞋的花样,跟裁缝店新出的碎花布的花样是一模一样的,极有可能是在那家店里买的,并且已经穿过好几天,这说明她来兔儿镇也有好几天了。因此,我猜她住在大宏客栈。”
何当归一口气说完,重新拈起一个春卷,笑道:“你是专门查案破案的锦衣卫大将军,肯定不会问出‘为什么是大宏客栈,不是别的客栈’这种蠢问题吧。咱们进了镇逛了几条街,大宏当铺、大宏米铺、大宏酒庄、大宏客栈连成一大片,之前那个杂货铺的伙计也说大宏客栈是本镇最大的客栈。我猜想,既然高大人的小姨子出手阔绰,抬手就赏了我和裁缝店掌柜一人一个银锞子,住店自然也会住最好的。她大概是在客栈里瞧见你正经过,肩上扛了口棺材,身后还跟着一俗一道两个小丫头,因此她悄悄尾随于后,想一探究竟。”
高绝默默地听她讲完,两道浓眉绞在一起,显示着它们主人浓浓的不悦,最后他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掉了。
“喂,小逸,高大人他是不是生气了?他生谁的气啊?”真静见高绝走远了,连忙问道。
何当归撇嘴看着那一块被高绝捏扁又丢在桌上的春卷,耸耸肩说:“不管他了,咱们快点儿吃,吃完了好去钱庄存钱。”
☆、42
更新时间:2013-07-15
“喵——喵!”假山上突然跳出一只花斑大猫,孙氏不防被吓了一大跳,倒退几步踩上了沾满青苔的鹅卵石道,哧溜一滑就要跌倒。
罗白前迅疾地飞扑上前,及时在孙氏跌到之前上去扶住她。
孙氏吓得脸色发白,捂着心口窝微微后怕,愈增娇柔之色,罗白前放开手,关切地询问道:“二婶子没扭到哪里吧?刚刚那畜生可曾抓伤你了?”孙氏微喘,轻轻摇一摇头,一副受惊过度的样子。
罗白前离她很近,这才注意到孙氏虽然搽了浓浓的脂粉,却掩不住两眼下方的青黑痕迹,秀丽的面容上也有掩饰不住的疲倦。再往下瞧,那一身银纹绣百花裙的衣领下隐约可见一层素白的雪绸领子。罗白前顿时想到,孙氏大概仍然在为她弟弟的死而神伤,不过因为她毕竟已嫁进了罗家,所以即使孙家有了丧事,即使是她的亲弟弟死了,她也不能在罗家公然服孝,故而她就在花衣下面穿了孝服来祭奠她弟弟。
罗白前忍不住劝说道:“二婶子,孙府的八少爷出了事不光是孙府上下悲痛难当,连我们也都惋惜难过,见了二婶子你虽然想劝说一番,又怕勾起了你的伤心事。二婶子你在咱们家执掌中馈,里里外外都不能有一日缺席,还望你想开些,多多珍重自身。”
孙氏不胜悲戚地摇摇头,断断续续地说道:“想不开啊想不开,静哥儿那样一个聪明伶俐的孩子,竟然说没就没了……上一次我回娘家时他还冲我撒娇要我头上的金簪子,我没有给他,再听到关于他的消息时,竟然是他的死讯……静哥儿他才九岁啊,是家父最疼爱的幺子,前途一片光明……家父过去常常说,等他长大了,要把孙家在大运河上的商船全都留给他,家母更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命根一般……”
罗白前也不胜唏嘘,不知该如何安慰她才好。
半晌,孙氏舒气道:“抱歉,一时间说着说着就忘情了,前哥儿你行色匆匆的,我却拉住你讲这些有的没的,让你也跟着劳神。”
罗白前的俊颜漾满温柔之色,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能听听二婶子的忘情之言,小侄荣幸之至。”
孙氏满面感动:“连你二叔也不肯听我发几句牢骚,前哥儿你倒是个知心的,真是难得。”顿了一下,孙氏状似无意地问起,“听说你家的竹哥儿这两日一直不好,把你媳妇急得吃不下睡不香的,大夫可查出病因来了么?”
罗白前这几天一门心思的往府外跑,对于自己儿子生病的事也只是依稀听谁讲过一次,哪里答得上来?于是,他含含混混地说:“幼子之病,大多积于外而发于内,未必是真的病了,可能有什么其他的外部原因,如果外因消去,幼子的病自然就不药而愈了。”
听到最后一句,孙氏的双眼一亮,连忙问:“这么说,你也认为你儿子的病是由‘外部原因’造成的?”
罗白前不解孙氏为何突然变得这么兴奋,就点点头告辞道:“小侄还要去见父亲,说说学院里的事,就先告退了。”实际上是怕自己说多了露陷,暴露出自己连儿子染了什么疾都不知道的实情。
“等一等!”孙氏仰头打量着他的双眼,笑吟吟地问,“前哥儿,你说你现在要去……见你的父亲?”
“嗯,对啊二婶子!”罗白前被她的目光瞧得很不自在,硬着头皮说,“我要去向父亲汇报我昨夜挑灯夜读的心得,请父亲大人指正。”
孙氏举起丝帕掩唇一笑,摇头说:“婶子劝你还是不去的为妙,而且连你媳妇也不宜见。”
“为什么呀?”罗白前有些心虚地问。
孙氏抿着唇,从腰间解下一个翠毛锦镶玛瑙的香袋,从里面取出一片鸽蛋大的玻璃水镜递给罗白前,似笑非笑地说:“你的颈上有点儿东西,不宜让他们瞧见。”
罗白前眼皮一跳,慌张地接过镜子照了照,登时尴尬地“呀”了一声。他摸出一块帕子去擦拭,却发现颈上的那个红印上面是唇脂的颜料红,而下面竟是擦也擦不掉的淤红,那是昨晚戚三娘用小口.允.吸而成的……罗白前擦了又擦,把白净的脖颈都擦红了一片,但那个嘴唇形状的印子还是很扎眼地留在那里。于是,他只好把衣领高高拉起,希望可以遮一遮。
把水镜递还给孙氏,见她还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罗白前急了,上前扯住她的衣袖一通摇晃,低声求道:“好婶子,求你疼我这一回吧,切切不可把此事告诉我父亲,否则他一定会打死我的,好婶子好婶子!”
孙氏挣开自己的袖子,没好气地说:“前哥儿,你也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大人了,做事也该知道些分寸。今天幸好是让我看见了,换成其他任何一个人看见,决计没有替你隐瞒的道理。你媳妇哪里不好?前年她给你生了一对双胞子,今年又给你新添了个雪团儿一般可爱的女儿,羡煞了我们这群旁人。可你倒好,不守着你媳妇好生过日子,却跑去外面偷吃,吃完了也不知把嘴擦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