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脖子会不会要硬一些?皇帝的血会不会要甜一些?皇帝的命……又会不会要值钱一些?
“唰——”
人头飞起。
意兴阑珊。
我接住落下的人头,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桌案上。
死不瞑目的双眼中还残留着惊讶和恐惧,若不是头顶的帝冠,我差点认不出来这是皇帝的头颅。
擦干净刀上的血迹,把它插回鞘里,我有些索然无味。
刀刃割开皮肉的感觉与以往没什么两样,鲜血也是一样的腥臭。我很失望,也很迷茫,原来皇帝的命也与普通人一样不值钱,一刀就死。
遮掩行迹,我踏上了回闰朝的路。
岐黄社疯了一般地在找我,大多数都找不到我,而能找到我的都死在了我的刀下。
边关在打仗,戒严。我还没傻到要一个人突破防线杀出去。
于是我进入大荒后一路往东横插——我打算从闰朝的东北角,也是闰朝与瓦刺接壤的地方入境。
在大荒这一路我看到了很多荒废的匪寨,里面的尸骨已经被土豺秃鹫吃得只剩骨架了。从残留的骨架上我看到了锋利的剑痕。
我觉得这人一定和我一样,是个杀人的好手。
在快要走出大荒时我停了下来。
这里已经偶尔能看到人烟了,往北就是赫连城,往南就是闰朝。
自从北羌皇宫出来那日起,我的心就仿佛蒙上了一层纱,让我喘不过气来。
在皇帝眼中,世人都是蝼蚁,但他却死在了我这个蝼蚁手中。
那我算什么?我连皇帝都能杀,还有谁是我不能杀的?
可是像我这样的蝼蚁还有很多。
于是我在这里等另一个蝼蚁。
我在这里停留了两天,终于等到了我要等的那个人——就是我在出皇宫是易容的那个人,回天,血竭。
若说岐黄社谁最想杀我,那肯定就是他了,我就是易容成他的面貌,才得以从皇宫逃脱。
血竭很擅长追查踪迹,他的鼻子比狗还灵,对于他能找到我这件事,我是一点都不惊讶。
血竭原本是个很健谈的人,但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拔剑了,一句话也没说,看来他真的很生气。
我抖开缠在手腕上的链刀迎了上去。
不说话其实也无所谓,我只是想印证心里的想法罢了。
这是一番苦战,至少比杀皇帝时要艰难,但结果却没什么两样。
当血竭倒在血泊中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
世人万象,唯在我刀下时,众生平等。
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念头豁然通达,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身气机与天地融汇一体,仿佛新生。
就连漫天的云都不敢阻拦我身上冲天的杀意,纷纷躲避开去。
这一日,我以杀证道。
我的目光环视着天地,那里还有其他七道与天地相连的气机。
我的眼神重归于平静,就像当初用木棍敲死我爹时那般平静。
此时此刻我才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回来了。
我叫当归,当是当杀的当,归是归来的归。
ps:你们怎么又猜到第八人是当归了!!!qaq
这一章,挖开了一些以前的伏笔,写得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