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以前,皇上可能也会很有冲劲儿地和多数意见一致,认为应该维护朝廷的尊严,重重的惩罚那些挑衅朝廷的人,可是随着他的年纪慢慢变大,特别是经历了太子的那一次谋反之后,越发想要享受天伦之乐,越发希望孩子孝顺、敬仰自己,对“孝道”比之前看重了很多。
一时之间,众位朝廷重臣都随着皇上的话将目光聚焦于蔡思瑾的身上,目光灼灼地盯着他。蔡思瑾深感此案棘手,也知道自己的话一个不好就会惹怒很多朝廷重臣,可是他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道:“皇上,微臣认为欲判邹学武,首先要查清二十年前其父一案。若是其父含冤受屈,他一直无法用合法的手段为父报仇、伸冤,那么他潜藏在应天府驿馆之内二十年之为报仇一案就可以矜悯。若是他父亲当日确实是犯案了,关押在县衙大牢内也是意外亡故,而他竟然因此对柳大人心生怨恨、执意报复,那么可以杀之以儆效尤。
皇上闻言之后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错!蔡爱卿之言甚合朕意,就这么办!邹学武此人暂不执行死刑,待二十年前其父一案查清之后再审!传旨,着刑部重申二十年前邹学武父亲的案件!”
皇上这个旨意刚刚说出来,刑部尚书赖鸿博就赶紧上前一步对皇上说道:“皇上,二十年前的案子现在已经无法查清了!刑部如何能办到?这份旨意难以执行啊!”
第74章 羊和狐狸
皇上对刑部尚书赖鸿博这个回答很不满意, 皱眉说道:“你们刑部都还没有查, 如何能知道查不出什么来?虽然是二十年前的事情, 但是邹学武在,柳博扬若是不被杀也在,他的妻子、师爷等等当时知道邹学武父亲事情的人难道都死光了吗?查,有一点线索就给我往下好好查!”
赖鸿博被皇上这么一说直接卡壳了,他真想和皇上说,这样做的成本太大了,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司法资源啊?他们刑部的人又不是整天闲着没事儿干?
一瞬间, 他对提出这个主意的蔡思瑾有些不满, 在从御书房里面出来的时候狠狠地瞪了蔡思瑾一眼, 才气呼呼地走了。其余的几个主官因为事不关己,所以并未对蔡思瑾有任何恶感,再复杂再麻烦也是刑部的事情,他们犯不着生气,等到刑部把案子查清之后坐等三司会审就可以了嘛。
蔡思瑾一点儿也没有把刑部尚书对自己的不满放在心上, 他整个人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刚刚他说服了皇上采纳他的想法之后, 耳边传来了一声“叮, 宿主技能‘舌灿莲花’熟练度+1, 目前熟练度(1/1000)。”
等了这么久, 终于知道该如何涨“舌灿莲花”这个技能的熟练度了,原来是要说服别人采纳你的想法!
再加上皇上刚刚的态度表明了他是很看重蔡思瑾这个人的,才会采纳蔡思瑾的意见。亦或者说蔡思瑾这个人特别有天赋,说的话能恰到好处地说道皇上的心坎里去, 让皇上采纳。
不管是以上哪一种,都说明这个现在还是正七品的小官员蔡思瑾是一个简在帝心的人物,而且他又是一甲探花出身,这样的人物日后肯定会青云直上、一飞冲天的,所以这些主官们对蔡思瑾的态度极好。尤其是御史大夫詹明江,他知道蔡思瑾这个人除了简在帝心之外,被谢首辅也是很看重的,还是属于他们御史台的人,因此更加看重蔡思瑾了。
送别了其他的主官之后,蔡思瑾与会审司司长辛享宁一同走在去会审司的路上的时候,辛享宁忽而问蔡思瑾道:“蔡大人,若是证据全部灭失了,刑部花了很长的时间、耗费了很大的精力都查不清二十年前邹学武父亲一案,你又当如何判罚此人呢?”
蔡思瑾有些赧然地说道:“这样关于人犯死生的大事乃是三司会审才能决定的,便是皇上都极为慎重,小子怎敢随意妄言?”
辛享宁笑眯眯地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对蔡思瑾说道:“蔡思瑾过于多虑了,你我二人只是私下里讨论一番,又不是在御书房里御前奏对,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绝对没有第三人知晓,您不用顾虑,只问本心给我你的答案即可。”
蔡思瑾有些犹豫,他心中确实是有一个想法的,但是这样的想法在这个第一天认识的辛享宁面前适合说出来吗?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之前完全不知道啊。因为前世里自己没有在御史台待过,辛享宁也不是很出名的官员,所以前世的印象也完全用不上。
到底该对他实话实说,还是应该闭紧自己的嘴巴呢?
蔡思瑾想到了辛享宁在御前奏对时候说的那些话,觉得他们两个应该是一类人,于是咬牙决定对辛享宁说真话,他说道:“若是查不清当时那个案子的事实,我宁愿相信当年那个案子是一个冤案,若非如此,那邹学武如何愿意放弃自己童生的身份,放弃科举这条路,二十年来隐姓埋名藏匿在应天府的驿站之中,就是为了将柳博扬杀之而后快?
因此我还是想要建议皇上不要杀邹学武,改为其他的方式处罚,保其一命。”
辛享宁对蔡思瑾这个答案没有说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他只是问道:“虽然蔡大人心中是这么想,但是若是刑部查出来当年那个案子一点儿都不冤枉,甚至还证据确凿,蔡大人又待如何?”
蔡思瑾卡壳了,他有些郁闷地说道:“不会吧,二十年前的那个案子若不是冤案,邹学武怎会如此?于情于理都不合啊!”
辛享宁笑眯眯地摇摇头,对蔡思瑾说道:“蔡大人,有些时候有些人根本就不会管事情的真相是怎么样的,只会选择符合他们想法的那些东西呈现上来。若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都不能接受柳博扬是一个贪官,二十年前的案件是一个冤案,那么最终呈现给皇上的结果就会是他们想要呈现的那一种。
而蔡大人当时在御书房里可是说过的,‘若是他父亲当日确实是犯案了,关押在县衙大牢内也是意外亡故,而他竟然因此对柳大人心生怨恨、执意报复,那么可以杀之以儆效尤’。到时候刑部的人拿着查明不是冤案的事实再到御前去奏对,蔡大人难道还能不同意他们杀邹学武吗?这不是自打巴掌吗?”
蔡思瑾愣住了,不可置信地说道:“难不成刑部的人竟然还敢如此胆大包天,做出这种枉顾事实真相的事情来么?”
辛享宁笑眯眯地说道:“蔡大人,你还是太年轻啊!”之后就一步三摇地走了。
蔡思瑾在原地愣了好久之后,才灵光一闪想到——莫不是辛大人早就和自己想到一处去了,他也猜测邹学武这个案子是个冤案,不愿意杀邹学武,所以不提其他,只是找了一个“孝道”来矜悯他,因为“孝道”是绝对不可能被刑部否决的一个理由!
想通这一点之后,蔡思瑾立马跑到辛享宁身边,眼睛很亮地问道:“辛大人,你之前在审案子的时候早就想明白了我之前想的那些了是不是?而且你也早早做出预判,若是让刑部查二十年前的案子,刑部也不会尽心尽力去查,或者会故意往其他方向查,甚至于会徇私枉法,给出一个于你判断不利的答案,所以你干脆就祭出‘孝道’这个大旗,这样邹学武就能保住一命了,是不是?”
辛享宁满意于蔡思瑾的敏捷,更满意于他的善心和正直,只是有些事情却不可能对他说得太明白,只是笑着说道:“蔡大人,你刚刚说的都是你自己瞎猜的,我可是一个字都不会承认的哦!咱们大晏朝太平盛世、朗朗乾坤,怎么会有贪官,怎么会有冤案呢?我们要克己复礼,以孝感天,推崇孝道嘛,哈哈哈!”
蔡思瑾知道辛享宁不会再和自己说更多的话了,只能皱着眉摸了摸头继续跟着辛享宁辛大人回会审司了。只是没有想到,之前以为辛大人是个受欺负的绵羊,现在才知道他明明是一只老狐狸!
到了会审司之后,刚刚的这个插曲一点儿也没有人关系,都没有人来问辛大人和蔡思瑾在御前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蔡思瑾也对这个衙门的风格无语了,若是还在之前的京城都察司,别的人不说,张思晨那个八卦小能手肯定会凑过来打探一番的啊,自己也就能进行地说说八卦了。
蔡思瑾砸吧了一下嘴巴,有个大八卦竟然都没有能及时爆出去,感觉真是不爽啊,不过好在自己还有娇妻在家,可以回家之后好好和她说道说道。因此,蔡思瑾及其盼望天黑下班回家。没有办法,胸中的熊熊八卦之火已经快要喷出来了啊!
可惜的是,因为对他很满意,辛大人一改之前蔡思瑾刚刚来时候那种消极怠工的心态,带着蔡思瑾到了会审司库房一个角落里,指着堆得快要和墙一般高的奏折,对蔡思瑾说道:“蔡大人,这里就是大晏朝建国以来,所有我们会审司去参加三司会审的案子资料,你有空就整理一下吧,会有心得的。”
蔡思瑾......说好的这是一个清闲的衙门呢?这些堆成山的奏折要看完得好几年才行吧?真像问问辛大人,这些资料您老人家看过吗?
回家之后,蔡思瑾忍不住将自己今天发生的一系列复杂又刺激的事情和周水静一同分享,也说了说他对皇上和其余几个人的评价,尤其是这个辛享宁。
周水静笑着说道:“人家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吃的盐比你吃得米还多,自然比你看得更加透彻,更加聪明了!夫君,你不要气馁,好好努力,日后你一定会比辛大人更聪明的!”
蔡思瑾欲哭无泪——再加上前世那些日子,他过的桥、吃的米明明都要比辛享宁多好不好!可是为什么自己还是脑子不够用,就是比不上辛享宁呢?
哎,我还是赶紧升级一下,做做任务吧,正好现在知道怎么升级“舌灿莲花”这个技能的熟练度了,可以好好试试。
可是,要怎么才能找个方法尽量多地说服别人呢?蔡思瑾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75章 三司会审
之后的几天, 蔡思瑾都在埋头收集、整理辛享宁之前交给他的历年材料。简直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地步。与他之前备战科举也差不了多少了。
按理说科举知识和实务知识是差距很大的, 一般的人并不能在科举或者庶吉士散馆考试后就极快地接手具体实务工作, 因为现实之中的各种情况和法律规定太复杂了, 不是那些毛头进士或者庶吉士们能轻易上手、轻易应对的。
但是蔡思瑾就不一样。蔡思瑾前世虽然没有在刑部待过, 但是也曾经做过地方官, 审理过不少民事案件,以及刑事的初审案件,对于大晏朝的lt大晏律例gt十分了解, 还对大晏朝的令、格、式也很了解。
这里就要先说一说大晏朝的法律渊源, 大家才能明白审案这件事到底有多难。大燕朝的法律渊源一般来自于四类,简称“律、令、格、式”。
第一类所称的“律”指的就是lt大晏律例gt,这是大晏朝一部完整、成文的法律规定,是一定要遵守的,全国通行。不论是哪一个部门, 哪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都必须遵守它,它的效力也是最高,其他规定如果与他相抵触,肯定要修改其他规定的。
第二类所称的“令”, 指的就是大晏朝一段时间就会颁布的一些规章、法令, 有些是皇上签发的,有些由内阁直接签发,有些却是六部衙门自己就能签发, 鱼龙混杂,效力层级和适用范围也不一样。
第三类被称作“格”。主要是皇帝对某些问题的批示。如果皇帝认为对某一类事情、某一类案件应当以同样的标准办理,就会将那一个自己批示过的“格”上升成“永格”。在县令、刑部官员等司法官员办案的时候,一般的“格”是不需要遵守的,只需要遵守“永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