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常的经验,他光是站在那里,老天爷偏爱的外貌和挑不出半点毛病的家室,都会争先恐后地为他在异性面前正道。
他可是厉骞,厉家的独子厉骞。
人人皆慕强。
可汤曼青够绝,区区半吊子的中产出身,又是学了艺术这种毫无用处的东西,端着清冷的架子,好像就真的没吃过人间的苦头。
她真的不在乎他那几个臭钱,看似也不怎么欣赏他的容貌,听到那句话后,只是微微勾唇,搭着薄如宣纸的眼皮笑了笑。
这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不过半熟的女孩,鲜又嫩,引人目光的同时又带种难以亵渎的纯欲。
半透明的神情灼灼其华。
厉骞到死那天都记得,初见时汤曼青穿着那条裙,像出水的芙蓉。
脸上根本没描眼线,只是用腮红的蜜桃色,大面积地扫过眼窝和脸颊。
鼻尖和颧骨倒是擦了不少水光粼粼的高光,可那双不加修饰的眼眸仍然是主角。
眸底就是那么清润,好像山涧般令他喉咙都滋润。
严格地讲,汤曼青的长相不算大众美人,她有一张很可爱的小猫脸,上挑的眉眼,小巧圆润的口鼻,真心笑起来一定很酥甜,板着脸又显得厌世到极致。
可惜,厉骞当天从头到尾,只得到了她慵懒的蔑视,和皮笑肉不笑的敷衍。
再抬眼时,她手机在震动,有重要人找,唇角连假笑的弧度都懒得做。
少女眸光也真冷,像寒冰,能冻得厉骞腔子发颤。
缪斯不肯垂怜他的仰慕,只是直截了当地回了他。
汤曼青摇摇手中的电话说:自己男朋友没出息,只有醋劲儿大,她不愿惹他不快,还请厉先生见谅。
“他”当然是指邵怀玉。
不过后来汤曼青还是惹邵怀玉不快了,甚至借口因为他的没出息,在翌年便食言分手。
汤曼青够残忍,狠狠辜负了初恋的一片痴心。
不然她怎么会变成了厉骞的情人呢?
厉骞明显是个可怖的偏执狂,没到手的东西他要末路狂徒般诉求,至于到手的属于他的东西,也绝不允许其他人觊觎半分。
而汤曼青,就是他极具收藏价值的宝贝,他死都想把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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