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乌托邦_54(1 / 2)

我去乌托邦 你爸爸 1422 字 5天前

他在吃饭的时候跟我说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个三四岁的弟弟。他说这话的时候小声吐槽似地跟我絮絮叨叨着:“弟弟算是老来得子吧,年纪大了生下来身体不好,我妈生完身体也不太好,找了个算命的说小崽子命里带煞克母,生下来放我大伯家养了,他俩隔断时间就要去看一眼,有时候也接回来住个两天,但是不能住长了。”

我当时只觉得有些惊奇,一是惊奇计划生育期间他们家还能生这么多小孩,二是惊奇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搞这些封建迷信,所以惊奇地问瞿秋意:“所以叔叔阿姨今天是去看你弟了?”

瞿秋意作为一个接受过教育的少年,撇了下嘴:“封建迷信,说了很多次想就带回家养,生病就去医院看就是不听。”

当时瞿秋意家里没人,桌上的饭菜又可口万分,洗好了的野果子也红艳艳的十分美丽,我当时只觉得瞿秋意挺可爱的嘛,没想那么多的问题,并且顺嘴就把这句话笑眯眯地说出来了。

瞿秋意又涨红了脸:“黎簇你恶不恶心啊——”

我凑过去亲了他一口,他声音吞进了肚子里。夜风徐徐地从他家餐桌的窗户口吹进来,还有几只迷路的虫子见着家里的光一头冲到了灯泡上,瞿秋意很久都没出声,我带着轻微的紧张以及莫名膨胀起来的自信心冷静地对瞿秋意说:“虫子,说句话。”

他没搭腔。

我小心地继续说:“如果不行的话我走了啊,咱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如果以我现在来看,当时的场景实在算不上好,我自负自傲连表白都无赖的像是在威胁谁,设身处地把瞿秋意跟我两人的对话对调一下,我肯定会在下一秒就想着——你谁啊装逼给谁看。

但是瞿秋意不是我,他是个很好的好人,他读书时候热血见不得谁被欺负,长大后也心软做不到二选一这样的选择题。我已经尽量把他往好的方向说了,因为他的少年时代在我的记忆中确实占了十分重要的分量,他在我十多岁的人生中确实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也十分努力地让他在我的记忆中永远都是那个十几岁的、美好的他。

只是他骨子里有一种永远也抛弃不了的善良到软弱成分在里面,穷途末路的时候也谁都不想要伤害,他在十八岁的时候没有跟我殉情跳长康桥死,二十三岁的时候被他年迈的父母威胁跟一个女人结婚,我去找他让他跟我一起走。他穿着西装,胸前别着新郎的花,站在酒楼门口迎宾,看见我白了一张脸,我说虫子你跟不跟我走,我说你这么聪明走了在外面还会把自己饿死吗,胆子大一点。瞿秋意勉强地笑着说:“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我二十多岁的时候生活的比较混乱,有些恨世嫉俗,张嘴就说他恶心。他喜欢的是我,还要跟一个女孩子结婚,别人女孩子又何其无辜要这样被他糟蹋,他对我说你不参加婚礼你就走。

然后我就走了,我后来想过我会不会后悔我这个决定,想到午夜梦回做梦梦见他,梦见他新婚夜当天晚上独自一个人跳了长康大桥,我去捞他说他疯了,说他不是会游泳吗,不是告诉我说人类都有求生的本能吗,他没有回应过我。

后来时间长了就醒悟过来,我给了他一条生路他不要,他要去走一条死路,没有谁能够救谁。

第24章有点重要了

瞿秋意跟瞿秋水两人实在不像,即使秋水此刻赤身裸体地坐在我床边告诉我说瞿秋意是他哥,我也费了很长一段时间把两个人划上亲兄弟的符号。

以至于我对于瞿秋意的记忆时间跨度长到很久很久以前,我还在长康读书的时候,暑假去他家玩,晚上在他家住,傍晚的时候他带我去他家后院水井里拿西瓜,有个小孩蹲在后院水井旁捉虫,瞿秋意把西瓜从桶里抱出来对那个小孩喊了声——“秋水,别抓虫了,脏死了,洗干净手来吃西瓜。”

人的记忆十分古怪,让人的大脑中似乎存在某些特定场景的触发按钮,在按钮按下去的瞬间它便自动补全了你关于很多年前那段模糊的记忆。

现实生活中没有人的记忆能够准确记忆一个十五年前夏天午后发生的小事,光记得那天西瓜又冰又甜就已经是足够了不起的事情了。接下来的事情只能靠逻辑以及对自我的理解来完善这段记忆,比如我大概在听到这个名字后大声嘲笑了这两兄弟的名字,随后瞿秋意会微红着脸大声斥责我:“喂喂——你够了啊。”